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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对外经济贸易统计学会关于举办第六次全国商务统计论文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统计学会关于举办第六次 
  全国商务统计论文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适应我国商务事业发展的新形势,提高商务统计及相关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做好商务统计工作,为我国商务事业发展服务,中国对外经济贸易统计学会将开展第六次全国商务统计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活动方案通知如下: 
    一、论文参评范围 
    2005年10月以后撰写的论文均可参评,内容须与国内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吸收外资、对外投资或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等方面有关。 
    二、论文参考题目 
    1、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研究。 
    2、优化出口,扩大进口,减少顺差的政策措施研究。 
    3、建立中国特色的国际服务贸易统计体系。 
    4、改善消费条件和消费环境,扩大居民消费。 
    5、充分发挥商务部门在扩大消费中的作用。 
    6、改善投资环境,提升利用外资质量。 
    7、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研究。 
    8、引导和规范对外投资合作,加快企业“走出去”步伐。 
    9、落实国家创新战略,提高自主创新。 
    10、保护知识产权,促进自主创新。 
    11、提高应对贸易摩擦能力,保障产业安全。 
    12、加强企业社会责任,促进建设和谐社会。 
    13、加快西部开放步伐,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14、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加快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建设。 
    15、当前商务统计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解决途径。 
    三、对论文的要求 
    1、作者必须在上述规定论文内容范围内命题。 
    2、立论准确、主题鲜明;联系实际,内容翔实;结构严谨,文字简练。 
    3、论文篇幅3000字左右。 
    4、每个作者只允许有1篇论文参评。 
    5、参评论文须署实名,写明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并在论文首页右上角注明“商务统计参评论文”字样。 
    6、论文评选后不退稿,作者自留底稿。 
    四、论文选送程序 
    地方单位和个人的参评论文,由地方商务主管部门汇总后寄中国对外经济贸易统计学会编辑部。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的参评论文,由作者径寄中国对外经济贸易统计学会编辑部。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王府井大街菜厂胡同58号;邮编:100006;电话:010—65239340,010—65239338; 
    传真:010—65239338,010—65239340; 
    电子信箱:tjxhbgs@sina.com 
    联系人:计友鹏 董斌 
    五、时间安排 
    1、截稿时间:2007年9月30日。 
    2、评选结束时间:2007年11月15日。 
    3、宣布评选结果、发奖:在2007年中国对外经济贸易统计学会四届二次理事会上宣布评选结果和发奖。并在学会网站及《对外经贸统计》杂志上刊登。 
    六、评审组织 
    由相关单位共同组成第六次全国商务统计论文评选活动评审委员会和评审小组。商务部综合司刘海泉副司长任评审委员会主任,中国对外经济贸易统计学会李凤亭会长任副主任。 
    七、评审方法 
    1、评审委员对每一篇参评论文进行评分后,取消一个最高分和取消一个最低分,再计算每篇论文的平均得分。 
    2、将所有参评论文分成两个组: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为甲组,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个人为乙组,每组按作者所得平均分的高低排列,依次决定本组的获奖名次,评选结果呈评审委员会审议决定。 
    八、论文评分标准 
    采用百分制,分四个方面评分,具体标准如下: 
    1、立论准确、观点鲜明、主题突出35分。 
    2、联系实际、有的放矢,对指导工作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并具可操作性35分。 
    3、结构严谨,逻辑性强,数据翔实,分析深透20分。 
    4、有新思路、新创意10分。 
    九、奖项和奖金 
    本次评选活动设论文一、二、三等奖。暂定甲组评选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2名;乙组评选一等将1名、二等将5名、三等将10名。 
    奖金标准:一等奖800元、二等将600元、三等奖400元。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统计学会 
  二00七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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