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退税率调整对税收及经济影响
调研工作的通知
各外贸出口企业: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司《关于上报出口退税率调整对税收及经济影响的通知》(进便函[2007]52号)文,要求对《财政部、国家税收总局关于调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政[2007]90号)文中调整的出口商品退税率情况进行调研,现将有关调研要求通知如下:
一、调研项目:
1、对出口的影响:按区分取消和降低类出口商品,分贸易方式,与2006年同期静态数据比较,预测对2007年下半年至全年出口的影响;
2、对当地经济的影响;
3、预测对退税的影响和免抵退税款的影响,对企业利润和所得税的影响。
二、调研要求:
我市受这次退税率调整影响较大,除了涉及商品种类多之外,绝大多数企业受到影响,根据总局要求调研企业数量不少于受影响企业的50%的条件,我市外贸企业共筛选831户,具体名单见附件。请以上企业自行到国税网下载专区-表证单书下载-申报征收下载“出口退税率调整调研表(外贸)”1、2、3表或在经贸信息网下载。认真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公章于7月27日(星期五)之前报送滨北70号税保大厦1506室。(生产企业报送的地址请等主管税务局通知或联系税政科)
如果填表中出现问题请咨询电话:5315068。
附件1:退税率调整调研表(外贸)下载
附件2:退税率调整调研表(生产)下载(生产企业请等主管税务局通知或联系税政科)
点击此处查询贵司是否被列入调研企业名单。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
2007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