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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上报2006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关于上报2006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上报2006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计划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计划前,请详细阅读《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www.sme.net.cn--网上申报--中小企业资金。2006年中央资金政策可能有变,暂参考2005年政策标准,若新政策出台,以修改后为准)

  2、项目有计划内项目与计划外项目之分。每家单位限报5个计划内项目,且单家企业全年扶持金额封顶10万元。(重点扶持企业除外)企业参加我市政府部门组织的境外展会、考察团组,不计入“5个”之列,不占用“10万元”封顶金额。

  3、各单位通过厦门市经贸信息网的网上申报系统申请。(www.sme.net.cn--网上申报--中小企业资金,厦门经贸信息网用户企业可直接凭账号、密码登录,非用户企业通过临时账号进入,项目组团单位的进入可向厦门市经贸信息中心索取进入权限)网上填报完毕后,不必经过审核单位审核,也暂不必送交书面资料。

  4、计划原则上要求在4月15日前上报。4月15日后,仍可申报项目作为补充或备选。备选项目视年终资金清算情况再确定是否予以支持。

  5、2005年已批准,但推迟到2006年执行的项目必须重新申报计划。

  6、承办单位:厦门市对外经贸企业协会。

  联系电话:5302681 张小姐、5302682 王小姐、5302680 沈小姐 传真:5302683

  点击此处进入申报

厦门市贸易发展局
二00六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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