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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启用新版《一般原产地证书》的通知

关于启用新版《一般原产地证书》的通知


各申请产地证单位: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通知要求,我局将于2006年7月1日起启用新版《一般原产地证书》,现有《一般原产地证书》可继续使用至2006年6月30日。为不影响签证工作,请各单位提前向我局相关签证处购买新版空白证书,确保新版证书的如期使用。
  特此通知。



厦门检验检疫局检务处
二00六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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