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福建老字号”认定工作的通知》(闽经贸商业〔2006〕419号)精神,省经贸委从2006年起开始开展“福建老字号”的认定工作。厦门市黄金香食品有限公司申报“福建老字号”称号,经企业申报,我局审核,该企业符合“福建老字号”申报条件,拟上报福建省经贸委认定,现予公示,时间8月28日至9月1日。公示期间,欢迎来人、来电或来函反映情况。 联系人(电话):市贸发局内贸处 张志勇(5302525),
厦门市贸发局 二00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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