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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参加全省“12·4”宪法知识 网络竞赛活动的通知

关于组织参加全省“12·4”宪法知识

网络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接《厦门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全省“12·4”宪法知识网络竞赛活动的通知》,省法制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今年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期间(12月4日——31日),开展“12·4”宪法知识网络竞赛活动。具体参加方法是:
  1、打开福建普法网(http://www.fjpf.gov.cn)首页;
  2、点击网页右侧“2006年‘12·4’宪法知识竞赛”版块,弹出竞赛页面;
  3、点击页面左侧“新用户注册”,根据提示如实填写个人资料(“地址”栏选择“厦门”)后,点“提交”;
  4、回到竞赛页面,在左侧输入所注册的身份证号码和密码,点“提交”;
  5、点击“进入考试”,开始答题。
  全省“12·4”宪法知识网络竞赛活动是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一项重要活动,也是推进宪法宣传的重要举措,省法宣办将对竞赛结果及各地参加竞赛情况进行通报。希望各单位给予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动员干部群众参与此次竞赛活动,确保竞赛活动取得实效。
  组织参赛情况请反馈市贸发局法规处。
  (联系电话:8958899 传真:5302706)

  附件:福建省法制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12·4”宪法知识网络竞赛活动的通知》(闽法宣办[2006]18号)

 

厦门市贸易发展局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件


福建省法制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12·4”宪法知识网络竞赛活动的通知
(闽法宣办[2006]18号)

各设区市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法制宣传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根据中央、省关于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的通知精神,省法制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期间,开展“12·4”宪法知识网络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时间
  2006年 12月4日至2006年12 月31日。
  二、参赛网址
  福建普法网(http://www.fjpf.gov.cn)
  三、参赛方法
  竞赛试题全部为单项选择题。参赛人员可登陆“福建普法网”,进入竞赛网页,录入个人相关资料后,在线答题并提交答案。同一网友可以多次参赛,排名以该网友最好成绩为准。
  四、奖项设置

  本次竞赛设:一等奖5名,奖金各500元;二等奖10名,奖金各200元;三等奖30名,奖金各100元;优秀奖50名,奖金各50元。
  五、竞赛评奖
  个人奖以参赛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产生,分数相同则以抽签方式产生,抽奖时由公证人员进行公证。
  六、工作要求
  “12·4”宪法知识网络竞赛活动是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一项重要活动,也是推进宪法宣传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动员干部群众参与此次竞赛活动,不断提高学法用法的积极性。要重点动员各级党政机关干部、城市社区居民、大中学校学生、企事业单位职工有组织地参加竞赛活动,确保竞赛活动取得实效。竞赛结束后,省法宣办将对决竞赛结果及各地各部门参加竞赛情况予以通报。

福建省法制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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