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原油、成品油经营资格的通告
根据商务部日前发布的将于2007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和《原油市场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市凡申报经营原油销售、仓储的企业,成品油批发、仓储、零售的企业可到厦门市经济发展局申报。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部门:厦门市经济发展局能源管理处 联系电话:5059491、5397525、5397523 地址:厦门市湖滨中路518号(原柯达办公楼16号二楼)
厦门市经济发展局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十一日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38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