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贸易发展局转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用好支持纺织企业‘走出去’专项资金的通知”的通知
厦门市贸易发展局转发“商务部办公厅
关于用好支持纺织企业‘走出去’
专项资金的通知”的通知
厦贸发外贸[2006]523号
各有关公司:
为了更好地促进我市纺织行业的健康发展,有效地缓解贸易摩擦给我市纺织行业带来的负面影响。同时为进一步落实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商务部促进我国纺织行业转变外贸增长方式支持纺织企业‘走出去’扶持资金的实施和管理,加快我市纺织行业机构调整,转变我市纺织行业的增长方式。现将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用好支持纺织企业‘走出去’专项资金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厦门市贸易发展局
二00六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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