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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举办《物权法》专题报告会通知
关于举办《物权法》专题报告会通知

各会员企业:
  为帮助企业学习贯彻《物权法》,现特别邀请全国人大民法室杨副主任来厦,为外贸企业举办《物权法》专题报告会。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举办时间:5月31日上午8:30
  二、 举办地点:厦门市老年活动中心礼堂(万石植物园旁)
  三、 参加办法
  请有意参加的企业于5月30日前到市对外经贸企业协会领取入场券(莲富大厦写字楼12楼,乘1、2号电梯上)
     联系电话:5162217、5169022、5169017;传真:5162215、5165428
  特此通知。

厦门市对外经贸企业协会
2007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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