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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申请第101届广交会厦门团分配性展位的通知

关于申请第101届广交会厦门团分配性展位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第101届广交会分配性展位申报工作现已开始,为方便企业,便于统计分析,从本届广交会开始,广交会厦门交易团展位申报采取通过经贸信息网(www.sme.net.cn)网上申报与材料送审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企业认真阅读《广交会厦门特区交易团分配性展位分配办法》;
  2、企业必须在线如实填报“展位申请表”和“企业自评分表”,下载填写“广交会参展单位资格审查、复核表”,如有联营参展,还须在线填报“联营(供货)单位备案资料表”,并将填报内容打印下来和相关材料(与评分有关的材料)盖上单位公章一并送外经贸企业协会邵先生(地址:莲富大厦12楼,电话:5165426);
  3、通过经贸信息网提交申请是申请分配性展位的唯一途径,不是通过网上提交的申报数据无效;
  4、经核对企业申报资料,如发现有不实申报,将取消参展资格;
  5、企业在自评分时,必须拥有与计分项目完全对应的纸质材料方可计分;
  6、企业年度出口额、参加石材展、礼品展的展位数计分栏,我们将根据企业海关编码(或企业组织机构代码)直接从海关、组展单位提供的数据中调入,企业在打印“评分表”时,请核对得分数,如有疑问,电话联系;
  7、新申请参加广交会的企业不用填写“广交会代码”,但要填写“公司简介”,“联营备案登记表”中的“展位号”不用填写;
  8、申报表打印后,将无法修改;
  9、申报日期:2007年1月16日至20日
  10、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5302651
  附:《广交会厦门特区交易团分配性展位分配办法》
  特此通知


厦门交易团
二○○七年一月十五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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