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134届广交会展馆A区中央通道及第二、三期B区北广场展位需求预申报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第134届广交会继续在展馆A 区中央通道设展位和B区北广场第二、三期增设部分专区展位。现开展前期展位需求预申报,具体申报事项如下: 一、申报类别范围 (一)展馆A 区中央通道展位 第一期:家用电器、电子消费品及信息产品 第二期:日用陶瓷、餐厨用具 第三期:男女装、童装、运动服、内衣、服装饰物及配件、地毯及挂毯、鞋 (二) 展馆B区北广场展位 第二期B区北广场:户外水疗设施、户外家具 第三期B区北广场:户外体育用品、户外旅游休闲用品 二、展位规格及布展要求 (一)A区中央通道展位 1.中央通道展位为房间布局的光地展位,每个房间最少可容纳 4 个展位,每个展位 9 平方米,须实行特装布展。 2.特装搭建限高3米不得搭建两层特装展位。特装展位设计不得封闭,相邻展位之间保持良好的通透性。 3.所有中央通道展位房间门口的高和宽均为2.3米,企业不得携带超大展品参展。 (二) 第二、三期B区北广场展位(铁石装饰品展位除外) 1.每个展位 20 平方米。 2.展位位于户外展棚下。因筹展时间紧张,仅可搭建四面镂空、东西两侧高度约 5 米的展棚,有顶棚、雨帘、棚内照明,无空调。 3. 该区域实行统一布展,不允许企业自行特装布展。 三、展位收费标准 具体以大会最终公布标准为准。 四、申报方式 有需求的企业请于9月12日前扫描以下二维码进入小程序填报。同时将书面申请盖章扫描版发送至邮箱contact@xmiecc.org.cn。
五、注意事项 1.中央通道展位每一类别申报展位数原则上须为不少于2的偶数。 2.在本次申报数量范围内核定下发的展位,原则上本届不得退回。 咨询电话:5169012 联系人:郑宏兰
广交会厦门交易团 202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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