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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为做好重大技术装备生产企业申请享受进口税收政策的有关工作,根据工信部财务司《关于组织开展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工财函 〔2023〕161 号)要求,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参照申请报告格式(附件1)积极申报,并于8月25日前将资料提交至市工信局行业处(含5份纸质资料和1份光盘),逾期不再受理。

  拟申请享受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企业必须生产《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21年版)(附件2)所列装备和产品,并且进口《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商品目录》(2021年版)(附件3)所列零部件及原材料,避免无效申报。

  联系电话:0592-2896584

  电子邮箱:xmjxjzbc@xm.gov.cn

  附件:1. 享受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申请报告

  2.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21年版)

  3. 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商品目录(2021年版)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