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3年新材料企业目录更新及复核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根据《关于加快新材料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为进一步聚焦新材料产业发展重点,助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现就做好2023年新材料企业目录更新及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条件 (一)在厦门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 (二)所生产的产品中有一种及以上产品属于《新材料产品统计目录》(附件1)所列新材料范畴。 (三)销售收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①上年度新材料产品销售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②企业新材料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总销售收入的比例达到50%(含)以上。 二、申报资料 (一)《2023年新材料企业目录更新申请表》(附件2)(加盖企业章)。 (二)2022年企业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6月财务报表(三表加盖财务章)。 (三)新材料产品(技术)专利证书或其他知识产权归属相关证明材料。 (四)企业行业地位、技术水平的有关佐证材料。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限 2023年7月21日前。 (二)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二份,编排目录和页码,胶装加封皮,并于书脊处注明申报单位名称,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申报材料电子版须与纸质版内容一致。 (三)报送地点 纸质版报送地点:湖里区安岭路1005号厦钨技术中心B栋408室,厦门市新材料产业协会。 电子版发送邮箱:XMAMIA@163.com。 (四)申报说明 申报企业应当坚持诚信原则,不得弄虚作假出具不实证明材料,一经发现即取消申报资格。已有失信记录的企业,不接受申报。 四、目录企业有效期 一次申请有效期为三年,之后每三年进行实地复核。 五、目录企业复核 2020年认定过的新材料企业(见附件3)需填报《复核申请表》(附件4),未填报者视为自动退出《厦门市新材料企业目录》。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段念,电话:2896791; 厦门市新材料产业协会,陈 静,电话:15859256300。 附件:1.新材料产品统计目录 2.2023年新材料企业目录更新申请表 3.2020年认定新材料企业目录 4.2023年新材料企业复核申请表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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