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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工信部等部门关于印发《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区工(科)信局、火炬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支持我国重大技术装备制造业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能源局制定了《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工信部联财〔2020〕118号),现转发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如下工作:一是请各区(火炬)工信部门积极组织辖区内企业申报,二是符合条件的企业请于8月31日之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电子版(光盘)三份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投资和技术改造处。

  联系人:赖登武、陈新民;联系电话:2896742、2896772

  地址:湖滨北路61号市政府东楼803室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8月12日 


附件下载:
·关于印发《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工信部联财〔2020〕118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