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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服务外包合同执行金额上报统计时间的通知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服务外包企业:
  根据商务部通知精神,为确保服务外包统计数据及时准确,规范服务外包执行合同的申报审核工作,拟对申报和审核时间进行限定,上述日期范围之外的合同执行数据不再纳入统计范围。具体如下:
  一、3月31日之前,允许填报、审核执行日期在上年度7月1日至当前填报日期的合同执行数据;
  二、4月1日之后,允许填报、审核执行日期在本年度1月1日至当前填报日期的合同执行数据。
  目前距3月31日仅剩2周左右,时间紧迫,请各服务外包企业抓紧申报去年下半年至今已执行的合同,请各区、自贸试验区和火炬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及时审核企业申报数据。

 

厦门市商务局服务贸易处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