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厦门自贸区租赁业发展财政扶持政策2016年申报时间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经与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商定,为更好服务企业,现将《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租赁业发展办法财政扶持奖励实施细则》有关财政扶持政策的2016年申报时间延长至2016年12月31日。 特此通知。
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管理委员会 2016年11月1日
相关链接: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市财政局、中国(福建)自贸区厦门片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租赁业发展办法财政扶持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