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事项和技术出口贴息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服务外包企业、培训机构:

近日,财政部、商务部下发了《关于2014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财企[2014]58号),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根据《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印发<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4]36号)规定的要求积极申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事项

请于2014430日前,在商务部《服务外包及软件出口业务管理和统计系统》上上报电子数据,并于201454日前将书面材料报送至市商务局服贸处(地址:湖滨北路15号外贸大厦523室)。

二、技术出口贴息

请于201455日前,将装订好的书面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市商务局服贸处(地址:湖滨北路15号外贸大厦519室)。

附件 财政部商务部关于2014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财企[2014]58号)。

市商务局服务外包资金联系人:

杨红5302798/陈燕艺5302563

市商务局技术出口贴息联系人:

张云蕾5302598/吴晓艳5302569

市财政局联系人:

陈健5398190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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