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从事酒类商品批发的经营企业使用“酒类经营者网上申报系统”办理网上备案的通知

 

各从事酒类批发的经营企业:

为了方便我市从事酒类批发的经营企业办理酒类商品备案登记手续,提高办事效率,我局开发了“酒类经营者网上申报系统”,并定于20132月5日起实行。今后,凡从事酒类批发的经营企业皆应通过“酒类经营者网上申报系统”,自行由网上提交酒类商品备案登记手续,办理酒类商品备案登记。  

 

注:“酒类经营者网上申报系统”申请步骤详见使用手册。(登录http://www.xmtdc.gov.cn/页面,点击“网上办事”栏中的“网上申报”选择“酒类批发证”即可。)

 

 

厦门市酒类专卖局

一三年一月二十五日

点击下载使用手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