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贸促会关于原产地证注册企业年审工作的通知

厦门市贸促会关于原产地证注册企业年审工作的通知
厦贸促法[2009]010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和中国贸促会关于出证认证业务管理的有关规定,我会定于2009年6月1日至7月31日对注册企业进行年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对象:
  2008年6月30日前办理产地证注册的企业(即《注册证》上的注册日期为2008年6月30日前的)。
  二、应提交材料:
  (一)本年度经工商行政管理局年审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二)携带我会颁发的《申请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企业注册证》;
  (三)“年审登记表”(见附件,可下载),并加盖公章。
  三、年审注意事项:
  (一)注册企业手签员或申领员如有新增,须在年审表和注册证上分别相应填写并签字;
  (二)对未参加培训的手签员和申领员收取培训费每人200元,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三)请所有办证企业务必在2009年7月31日之前按上述要求完成年审工作。逾期不办理者,其电子注册文档将被关闭,不能再办理原产地证明书的申请及有关出证认证业务,如需办证,须重新办理注册手续。
  四、年审地点:
  厦门市白鹭洲路199号普利花园大厦13层贸促会法律部
  厦门市湖里区长岸路号东渡联检报关中心二楼贸促会出证认证处
  咨询电话:0592-2270253 2270263
  网址:www.ccpitxiamen.org
  附件:厦门市贸促会产地证注册企业2009年年审登记表

厦门市贸促会
二00九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