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厦门市贷款卡年审工作的通告

关于开展厦门市贷款卡年审工作的通告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中心支行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2008年度贷款卡集中年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年审范围:2008年12月31日前颁发的贷款卡。
  年审时间:2009年5月5日至2009年7月31日。
  持卡企事业单位应按时办理贷款卡年审手续。从2009年8月1日起,未年审或年审不合格的贷款卡一律注销,各金融机构不得对其办理信贷业务,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罚。具体流程及所需资料请登录 www.xmcr.cn 网站“下载专区”查阅。
  咨询电话:0592-5857079 5899922

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
二00九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