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对2009年世贸组织被审议成员国贸易政策的意见的通知

关于征求对2009年世贸组织被审议成员国贸易政策的意见的通知

各外贸企业:
  根据世贸组织(WTO)贸易政策审议机构(TPRP)2009年度的工作安排,18个WTO成员将于2009年接受贸易政策审议(审议具体时间见附)。其中,对日本、巴西、欧盟、新西兰等成员的贸易政策是2009年审议中的重点。
  参加WTO对其他成员的贸易政策审议,是我国作为WTO成员享有的重要权利之一,是全面了解被审议成员现行贸易体制和具体政策的良好机会,也是反映双边经贸关系中我国的利益和关注,推动问题解决的重要多边渠道,有助于我国对外贸易的稳定发展营造良好的、可预见的国际环境。
  为做好2009年贸易政策审议工作,特别是对以上重点成员的审议,请各外贸企业从经营实际出发,在附件1所列成员审议时间前3周向我局政策法规处和世贸事务处及时反馈对被审议成员贸易体制和政策的评论、希望了解或者要求其澄清的问题以及对双边经贸关系具体问题的关注,我局将及时汇总至商务部,由商务部在代表我国政府参加审议时向对方提出并要求答复。
  审议结束后,商务部将把我国政府代表团参加审议时的主旨发言、审议的基本情况以及被审议成员对我问题单的答复登载在商务部世贸司网站(sms.mofcom.gov.cn)和WTO/FTA资讯网上(chinawto.mofcom.gov.cn)。
  联系人:厦门市贸易发展局政策法规处和世贸事务处 孔祥强
  联系电话:5302708 传真:5302706
  电子邮件:bdkx751017@gmail.com
  附件:WTO贸易政策审议2009年度时间表

厦门市贸易发展局
2009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