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邀请企业参加“中国境外经贸合作区投资环境说明会”的函

关于邀请企业参加“中国境外经贸合作区投资环境说明会”的函

各相关企业:
  第十二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将于9月8-11日在我市举行。其间,商务部将在9月9日14:00-16:30在厦门国际会展中心1号馆306会议室举办“中国境外经贸合作区投资环境说明会”。
  届时,“说明会”由14个中国境外经贸合作区(埃及、埃塞俄比亚、巴基斯坦、俄罗斯、韩国、柬埔寨、毛里求斯、尼日利亚(广东)、尼日利亚(莱基)、泰国、委内瑞拉、越南(龙江)、越南(深圳)、赞比亚)承办企业代表将介绍合作区所在国的投资环境和优惠政策;合作区区位优势和配套服务;合作区产业布局;招商重点和项目准入条件等,推动中国企业进入中国境外合作区投资经营。
  请有意向到上述国家投资的企业参会,并将参会回执(见附件)与8月25日前报我局(外经处),以便汇总后报商务部。
  电话:5302503 传真:5302506
  附件:《回执》

厦门市贸易发展局
二00八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