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08年部分输欧盟纺织品出口许可证申领培训班的通知
关于举办2008年部分输欧盟纺织品出口
许可证申领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商务部、海关总署2007年第91号公告精神,自2008年1月1日起,我国将对部分输欧纺织品实行出口许可管理,为帮助企业尽快适应政策变化,规范申领纺织品出口许可证,我局将于本月二十一日举办2008年输欧盟纺织品出口许可证申领培训班,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2007年12月21日下午2:40,贸发局二楼大会议室。
  二、培训对象:申报2008年输欧八个类别纺织品出口经营资质企业的分管领导和企业指定的办证员(办证员需交公司委任证明和一张一寸免冠近照)。
  三、 培训内容:
  (一)认真解读商务部、海关总署2007年第91号公告精神,加大转变企业出口经营思想观念。
  (二)对2008年输欧盟纺织品出口许可证件申领程序进行培训,使企业尽快熟悉申领程序,保证2008年1月1日起,输欧盟纺织品出口许可证件申领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实行办证员制度。对经过培训并接受考试合格的人员发给办证员证件。今后各公司需指定专门办证员领证,其他人员一律不得代领。
  请有关单位做好培训准备工作,保证人员参训。
  特此通知。

厦门市贸易发展局
二00七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