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广交会联营单位调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广交会联营单位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联营参展企业:
  根据商务部外贸司要求,为进一步掌握广交会联营参展企业有关情况,特请联营参展企业填报调查表(见附表一),并将调查表于11月16日前反馈中国对外贸易中心和厦门市贸易发展局外贸处。
  中国对外贸易中心联系方式:
  传真:020-86681600,86670011
  E-mail:survey_cief@126.com
  厦门市贸易发展局外贸处联系方式:
  电话:5302651
  传真:5060849
  E-mail:zsl-9010@163.com
  特此通知。
  附表一:广交会联营单位调查表

厦门交易团
二00七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