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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协助做好加工贸易限制类目录制定调查的紧急通知
 关于协助做好加工贸易限制类目录制定调查的紧急通知 
 
  各加工贸易相关企业: 
    商务部将以国家财政部、发改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国税总局联合发出财税〔2006〕139号通知(财政部网站“政策发布”栏可查阅原文)中降低出口退税率商品为基础,制定新的加工贸易限制类目录。限制类型一是将降低出口退税率商品清单中的部分制成品列入加工贸易限制出口目录,以加工贸易方式出口该类产品,对其对应的所有保税进口原材料实行保证金台帐实转;二是将部分原材料产品列入限制进口目录,以加工贸易方式进口该类产品,实行保证金台帐实转。 
    我市部分加工贸易企业从事的加工贸易商品正是财税139号通知中降低出口退税率商品,该类商品一旦列入加工贸易限制类目录,将会对企业继续从事该类商品的加工贸易产生重大影响,为了及时向商务部反映我市加工贸易产业现状,减小政策调整对我市企业的影响,请贵企业务必于3月13日前将下列情况反馈给我们: 
    1、请分别列出贵企业加工贸易进出口商品中涉及财税139号通知中降低出口退税率商品的税则号、从业人数及今年的加工贸易合同情况(合同金额及出口日期); 
    2、请用详实数据客观评估限制类商品目录对贵企业的影响; 
    3、希望贵企业加工贸易进出口商品适用的限制类型(是列入限制进口目录还是列入限制出口目录),并阐明理由。 
    企业的意见、建议将影响政策的最后制定与出台,请各有关企业认真研究,积极建议并反馈。 
    附:降低出口退税率清单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5302651 传真:5060849  
厦门市贸发局 
  二○○七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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