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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放宽人民币参加行与人民币清算行平仓规定

  台湾货币政策主管部门决定,自2日起放宽指定银行(人民币参加行)得与人民币清算行平仓规定,同时交易种类放宽为即期、远汇及换汇均可交易。

  这一规定包括由公司、行号、团体办理的人民币跨境货物贸易,扩增为人民币跨境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及直接投资相关的人民币买卖;自然人方面,通过账户买卖金额也适用,每天仍以2万元人民币为限。

  开放的交易种类,从原本仅限即期外汇交易,扩增为即期外汇交易、远期外汇交易和换汇交易;同时删除有关人民币跨境贸易平仓应征提文件规定,指定银行过去人民币跨境贸易平仓需逐笔征提文件,开放后只要银行采取KYC(认识你的客户)、“了解你的业务”及“尽职审查”等程序,加强人民币买卖需求的真实性审核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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