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福建省政府网获悉,今后厦门企业可向台湾银行机构借入人民币资金,厦门全面启动对台跨境人民币业务试点。
7月29日,厦门对台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政策发布和业务启动仪式在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举行。数据显示,当天同时举行的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签约仪式上,共有12家厦门企业、7家台湾银行机构和9家厦门银行机构达成12项三方合作意向协议,总金额达11.72亿元;完成4笔跨境人民币贷款备案,备案金额8000万元;完成3笔跨境人民币贷款提款,提款金额6000万元。
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发布了厦门对台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试点相关政策。厦门对台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有几大政策特色:首先,实行余额总量单列管理,最大限度满足企业境外融资需求。其次,借款主体不限,具有“不限企业性质、不限企业规模、不限企业区域、不限期限利率”等特点,无论中资企业还是外资企业、无论生产型企业还是外贸企业、无论是自贸区内企业还是区外企业,都可以提出申请。再次,资金用途广泛,资金投向方面突出服务实体经济,符合宏观调控需求、产业政策、信贷投放导向性即可,有利于满足实体企业生产经营需求和重点项目建设需求。最后,突出对台特色,即台湾地区的银行业机构向下面的企业或项目发放人民币贷款,具有鲜明的区域特色。
台湾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厦门注册成立的企业或项目发放的跨境人民币贷款不限主体,即不限企业性质、规模和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