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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回放

会议主题: 2005年外经贸扶持政策介绍
主办机构: 厦门市贸易发展局
主 讲 人: 计财处、贸促会
时    间: 2005-3-31
举办地点:
   下载会议录音

 (以下文字内容由信息中心根据现场录音整理,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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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几年我市促进出国展览的总体思路和扶持措施
一、 总体思路
发挥主管部门和促进机构在政策指导和资金扶持等方面的作用,引导和鼓励外贸企业积极参加国际专业展览会,帮助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促进我市外贸出口的发展。
二、 具体措施
1、市贸发局、贸促会和外经贸企业协会已建立促进我市出国展览的工作联系机制。由市贸发局牵头,市贸促会和外经贸企业协会配合,及时制订鼓励和帮助企业参加出国展览会的政策和措施。
2、建设厦门出国展览专栏(网址:www.sme.net.cn 中“贸易促进”栏目),为外贸企业了解和参加出国展览会提供相关政策、信息和参展实务等方面的介绍。
3、确定扶持和培育的重点出口产业和重点展览会项目,鼓励我市外贸企业积极参展。
  目前已推出礼品消费品、体育休闲用品二个行业的8个展览会作为2005年—2007年的重点展览项目。今后还将在调研的基础上,陆续推出其他行业的重点展览项目。
4、鼓励我市企业由贸促会和外经贸企业协会统一组团参展。统一组团参展可以为企业提供更优惠的参展价格和更好的服务,同时有利于发挥集团参展的集聚效应,提高厦门企业和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5、为企业出国参展提供政策和资金的扶持。出国展览补贴方式按《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的有关规定进行申请。对我市统一组团参展的重点展览项目,由具体组织单位(贸促会和外经贸企业协会)在展览结束后一季度内统一申请和拨付。
6、市贸促会、外经贸企业协会将及时为我市外贸企业出国参展提供咨询、指导和组团参展等相关的服务。

2005年外经贸扶持政策
分为国家和本市两个部分的扶持
一、国家部分:
(一)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
(二)出口信用保险保费扶持资金
国家扶持10%(原为20%)
农产品出口信用保险保费扶持不变为40%
(三)“走出去”扶持资金
(四)农、轻、纺出口促进专项资金(侧重于提高产品质量、创品牌、科技含量)
(五)出口品牌发展专项扶持资金

二、本市部分:
(一)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保费扶持资金(本市扶持30%,维持不变;农产品扶持40%)
(二)鼓励代理出口扶持资金
代理出口:有到国税局开具代理出口证明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且比去年有增长,1美元扶持0.25元
(三)外贸公共服务项目扶持资金(如TBT、WTO反倾销等的预警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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