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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回放

会议主题: 04年对台贸易培训(风险规避)
主办机构: 贸发局、对外经贸企业协会
主 讲 人: 厦大MBA中心孟教授
时    间: 2004-11-12
举办地点:
   下载会议录音

 (以下文字内容由信息中心根据现场录音整理,仅供参考。)


贸易风险规避

贸易风险规避

国际贸易的支付:
出口前准备(市场调查寻找客户、落实货源)——交易磋商(交易过程、交易条件)——签约(合同确认书、协议书)——履约(货证船款)

一、 支付工具
票据的性质、汇票、本票、支票
(一)汇票的种类:
☆银行的汇票与商业汇票(国际贸易常用的是商业汇票)
☆光票(CLEAN BILL)与跟单汇票(DOCUMENTARY BILL)——商业汇票
☆即期汇票(SIGHT BILL)与远期汇票(USANCE BILL)——根据付款时间
☆商业承兑汇票与银行承兑汇票(远期汇票)

(二)汇票的使用:
☆出票(ISSUE):
1、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其交付收款人的行为
2、汇票抬头的写法:记名抬头(不常用)、指示抬头(最常用)、持票人抬头(少用)
☆提示(PRESENTATION):
持票人将汇票提交付款人要求承兑或付款的行为
☆承兑(ACCEPTANCE):
付款人对远期汇票表示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
☆背书(ENDORSEMENT):
汇票的收款人在汇票的背面签名,表示转让该汇票的权益的行为(指示汇票)
☆付款(PAYMENT):
付款人付款的行为,汇票的债务终止
☆拒付(DISHONOR):
付款人拒绝付款或拒绝承兑的行为

二、 汇付
(一)汇付的含义
付款人主动通过银行将款项付给收款人
主要当事人:付款人、收款人、汇出行、汇入行
(二)汇付的种类:
电汇(T/T)、信汇(M/T)、票汇(D/D)
(三)对汇付的认识:
逆汇法,商业信用
主要应用的方面:预付款、小额货款、佣金等

三、 托收(COLLECTION)
(一)、托收的含义:
债权人(出口商)出具汇票,委托所在地银行通过其在国外的分行或代理行向债务人(进口商)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
基本当事人:委托人、托收行、代收行、付款人

(二)托收的种类:
光票托收:卖方仅开立汇票而不附带货运单据的托收(比较少用)
跟单托收:卖方开立汇票,连同整套货运单据一起的托收
1、付款交单(D/P):又分为即期付款交单(D/P AT SIGHT)、远期付款交单(D/P AFTER SIGHT)
2、承兑交单(D/A):

(三)各类托收的过程和风险分析
☆即期付款交单的过程(卖方风险、买方风险)
☆远期付款交单的过程(卖方风险、买方风险)
☆承兑交单的过程(卖方风险、买方风险)

(四)对托收的认识
☆逆汇法、商业信用
☆银行是委托人,“三不管”:不管单据、不管货物、不管能否收到款
☆对出口人相对不利,对进口人较为有利
☆强调资信第一、交易额不要超过资信度,特别要严格控制D/A的托收的使用
☆主要应用:资信好的老客户、市场竞争激烈开拓市场等
☆对进口地的港口、码头、海关、市场、国家的法律和政策等要有较深入的了解
☆出口公司有较好的管理水平

四、 信用证
(一)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L/C)的含义:
☆是进口人所在地的银行,应进口人的要求,向出口人开立的有条件的保证付款的凭证
☆主要当事人:开证人(APPLICANT)、开证行(OPENING BANK、ISSUING BANK)、受益人(BENEFICIARY)、通知行(ADVISING BANK、NOTIFYING BANK)、议付行(NEGOTIATIING BANK)、付款行(PAYING BANK)
☆开证行与受益人的关系实际上是个合同关系,开证人和开证行之间是个业务关系

(二)信用证的使用流程

(三)信用证的主要种类
☆根据信用证有否附上单据,可分为:光票信用证(CLEAN L/C)、跟单信用证(DOCUMENTARY L/C)
☆根据开证行所负的责任,可分为:
不可撤销信用证(IRREVOCABLE L/C)、可撤销信用证(REVOCABLE L/C)
☆根据信用证付款时间可分为:即期信用证(SIGHT L/C)、远期信用证(USANCE L/C)

(四)信用证的特点:
☆信用证支付是属于逆汇法
☆信用证属于银行信用,开证行负责第一付款责任
☆信用证是一种自足的文件
☆信用证与合同是相互独立的(理论上讲是一致的)
☆信用证业务处理的只是单据而不是货物

(五)对信用证的认识
☆银行的四不管(不管单据的真伪、不管实际履约的情况、不管货物的情况、不管交易合同)
信用证业务相当于“单据的买卖”
☆对买卖双方的利弊:
1、对进口商:保证能收到合格的单据。但不能保证实际履约,有被骗的可能。
2、对出口商:基本消除信用风险,收取货款较早,但有可能因为信用证里的“软条款”或买方对单据的挑剔而产生收款问题
3、总体对出口人有利,对进口人不利

(六)支付方式选择:
☆汇付、托收、信用证三种支付方式的比较
出口人的选择排序:预付货款—跟单信用证—付款交单—货到付款—承兑交单
进口人相反的选择排序
☆出口人选用的一般原则:
1、保障收汇安全、加速资金周转、扩大贸易往来、即期信用证、预付款
2、一般采用即期信用证
3、如果资金较充裕,开证行和客户信用高,可用选期信用证,但应计算利息
4、竞争激烈、客户资信好,可用D/P,严格控制D/A的采用

(七)支付方式的结合使用
☆汇付与托收的结合:以汇付预付少量货款,装运后以跟单托收结算。
☆汇付与信用证的结合:
1、汇付在先:以汇付预付少量货款,装运后以跟单信用证结算。
2、汇付在后:信用证支付主要货款,货到目的港检验后,汇付余额。
☆托收与信用证的结合(部分托收、部分信用证):
1、要求信用证规定受益人凭光票支取信用证款项,凭跟单汇票采用D/P式方支取余款。
2、要求信用证内注明“待付清全部发票金额后方可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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