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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回放

会议主题: 企业信用证专题讲座
主办机构: 厦门市对外经贸企业协会
主 讲 人: 厦大法学院肖伟博士、建行厦门分行国际业务部戴维弘经理
时    间: 2004-6-18
举办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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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文字内容由信息中心根据现场录音整理,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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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厦门市分行国际业务部经理  戴维弘
一、信用证结算基本认知
1、定义、关系人与流程介绍
2、特点与优缺点
信用证的优点:商业信用<银行信用、贸易双方的风险较均衡、容易从银行获得融资(对出口商来说)
信用证的缺点:成本较高、较复杂技术要求高、容易产生欺诈
3、信用证种类
包括:议付(远期、即期)、付款、承兑、迟期付款
4、UCP500与ISBP概况介绍
UCP500与ISBP是信用证实务操作的指南和解决争议的重要依据
(1)UCP500: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2)ISBP:关于审核跟单信用证项下单据的国际标准银行实务
ISBP共200条,包括:A、先期问题(信用证申请开立);B、一般原则(日期、修正、未定义用证);C、汇票和到期日计算;D、发票、提单、保单、产地证

二、信用证结算操作要点
(一)进口信用证
1、开证前的准备
申请开证环节:(1)根据合同缮制申请书;(2)最大限度满足自身要求;(3)满足开证银行的要求;(4)落实开证条件
2、信用证条款的把握
3、到单后的处理
4、付款与核销
到单付款环节:(1)相符单据的处理;(2)无理拒付与止付令;(3)不符点单据的处理;(4)接受/协商议价/拒绝
5、案例分析
(二)出口信用证
1、来证的审核要点
(1)信用证的密押或印鉴(银行处理)
(2)开证行的资信状况(在签约之前就须了解)
(3)有效日及有效地点(地点一般为出口地)
(4)信用证的种类
(5)信用证的货物描述(要点的品名、数量、单价)
2、单据制作要点
3、收汇与核销
4、案例分析
A、注意信用证条款中的“软条款”,软条款列举:
(1)暂不生效信用证
(2)船公司、船名、装船日等条件需开证申请人同意
(3)开证申请人出具品质证书
(4)有关单据由开证申请人会签,签样必须与开证行存档之笔迹相符
B、制单要点:
(1)严格根据信用证的要求
(2)遵循UCP500与ISBP的规定
(3)寻求专业人员的帮助
C、案例教训
(1)信用证容易成为诈骗分子的诈骗工具
(2)注意信用证条款的审核和风险的把握
(3)最重要的是充分了解你的客户,而不是依赖信用证的本身

三、信用证下融资方式的选择
(一)进口信用证
1、保证金与开证额度
进口开证额度:
(1)银行为申请人开立银行可控制货款的即期信用证时,对申请人的最高融资限额
(2)一般要求提供银行认可的担保
保证金:存入保证金帐户的本外币存款周转性和非周转性额度
2、担保提货与提单背书
(1)担保提货:在进口货物先于承运货物提单到达时,银行为客户先行提货而向承运人出具书面保证书
(2)提单背书:分为副本提单背书和三分之一正本提单背书两种情况
3、信托收据贷款
在进口商出具信托收据的前提下,银行以信托方式向客户提供的短期融资最高限额,包括:
(1)银行为申请人开立银行不能控制货权的即期信用证
(2)银行为申请人开立远期信用证
(3)银行为申请人办理提货担保或提单背书
(4)银行在信用证或规定的其它结算方式的付款到期日向申请人提供短期融资(即信托收据贷款)
(二)出口信用证
1、打包贷款
出运前的融资,实质是信用贷款
(1)资金可用于出口货物的采购、加工、包装和运输等
(2)货款可以外币发放,也可以人民币发放,金额一般为信用证金额的70%,利率同一般流贷
(3)贷款期限一般在90天内,特殊情况下可达180天
2、出口议付
(1)议付金额可达出单索汇金额的100%
(2)手续简便、操作及时
(3)不占用客户的授信额度(占用境外开汇行的金融额度)
(4)注意避免:A、运输单据为非物权单据;B、未能提交全套物权单据;C、转让信用证;D、带有软条款的信用证;E、提交存在实质不符点的单据
3、不符点单据下的押汇
(1)电提不符点,请求授权议付
(2)表提不符点,并给予办理押汇
(3)占用客户的授信额度
4、短期出口信用保险项下贷款
(1)出口商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并在货物出运后,将赔款权益转让给银行,以获得融资便利
(2)适用结算方式:L/C 、D/A、 D/P等
5、远期信用证下票据贴现/应收款买入
汇票贴现:远期议付(承兑信用证)、汇票已承兑
应收款买入:延期付款信用证、付款日已确认
银行有追索权:不占用客户授信额度
6、福费廷
对出口商的好处:
(1)提高出口竞争力、扩大出口
(2)提高收汇和办理出口退税
(3)锁定成本、规避风险
(4)不受客户授信规模影响
(5)手续简便
(6)优化财务状况

法律互助中心特邀顾问、厦大法学院肖伟博士
有关信用证案例的分析及需吸取的教训:
1、当开证行拒付时,押汇行没有义务处理货物,出口商得自行处理货物。
2、办理出口时,单据不符很容易被对方找到(如产品价格下跌等情况下,进口商会找单证不符点作为拒付的理由)。在出口前,出口商要作到防患于未燃,尽量在进口地或是其周边较近地区能找到其它买方,以便在进口商拒付的情况下可以将货物转卖。
3、开证行一定是要一个资信良好的银行(中东、南欧等地的银行开出的信用证信用度不高)
4、对于正副本的界定:直接打印、书写、签字盖章的才算正本。如是复印件签字盖章的必须标明是正本才能算是正本(如标明:ORIGINAL)5、单证不符的情况下,买方是否可以解除合同?一般来说不可以解除合同,信用证只是双方的一种付款方式而已,但不等于合同可以解除。除非单据不符表明的就是货物不符,或者不符点对进口方履行合同有实质性影响的话,可以不接受。其它条件下,不能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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