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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回放

会议主题: 2009年服务日之对外投资扶持政策
主办机构: 厦门市贸发局
主 讲 人: 厦门市贸发局外经处
时    间: 2009-3-26
举办地点: 人民大会堂多功能厅
   下载会议录音

 (以下文字内容由信息中心根据现场录音整理,仅供参考。)


一、基本情况
到2008年12月,我市累计核准对外投资项目220个,投资金额36237.7万美元,其中中方投资32886.4万美元,在所有投资项目中,境外跨国并购项目3个,加工贸易项目有9个,文化传媒项目2个,境外贸易网点199个,境外代表处12个
二、对外展览项目
三、新兴市场项目
四、新投资审批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9年第5号)
五、扶持政策
中央扶持政策(共4项)
1、前期费用支持,支持比例不超过企业实际支出费用的50%,具体内容有5项:
(1)法律、技术及商务咨询
(2)勘察、调查费
(3)项目可行性研究、编制费用
(4)购买规范性文件和标书等资料费
(5)规范性文件和标书等的翻译费
2、项目贷款贴息支持,支持一年以上境内银行中长期贷款,贴息率不超过人民银行公布执行的基准利率
3、派出人员保险费补贴,补贴比例为50%
4、资源回运费补贴,回运费补贴20%
享受以上补贴企业要满足:
1、中方投资金额要超过100万美元
2、企业没违规

地方政策支持
1、在境外设立贸易网点企业给予5万元补贴(企业派出人员在境外半年以上,年审绩效考评中被评为一级的)
2、对境外加工贸易项目给予10万元前期费用支持
3、对境外投资资源性项目给予10万元前期费用支持,并在该项目投产后,其资源性产品通过本市外贸企业进口到国内超过1000万美元以上的给予25万元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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