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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回放

会议主题: 2008年服务日之厦门市促进进口有关扶持政策
主办机构: 厦门市贸发局
主 讲 人: 厦门市贸发局外贸处
时    间: 2008-3-26
举办地点: 人民会堂主会场
   下载会议录音

 (以下文字内容由信息中心根据现场录音整理,仅供参考。)


会议资料:
  一、2007年厦门市进口成效
  1、进出口总额397.8亿美元,同比增长21.3%;
  2、进口额142.3亿美元,同比增长15.8%;
  3、进口增长率三年来最高(05年,11.4%;06年, 8.7%);

  出台2007年厦门市促进外贸进口奖励办法
  奖励骨干进口企业
  奖励大宗商品进口
  奖励进口快速成长企业

  当前工作:
  1、关于给予国家鼓励的进口商品信贷支持有关问题的通知
  2、关于做好2007年度我市进口贴息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进口贴息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3、关于做好2007年度厦门市内资企业一般贸易进口奖励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二、2008年厦门市进口目标和措施
  (一)进口目标:年进口162.2亿美元,增长率14%。
  (二)国家政策:要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在着力优化进出口结构的基础上,保持出口稳定增长,更加重视进口。
  (三)构建我市进口促进工作体系
  1、优化进口环境。
  一是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二是改善进口硬件环境;三是鼓励企业利用贴息和政策性进口信贷,促进进口高新技术产品、重要装备、能源和原材料;四是积极为企业争取获得国家特定管理商品的经营资质;五是组织企业赴主要进口市场考察参展,组织参加“广交会”、“东博会”等国内重要展会的进口展,畅通进口渠道。
  2、加大扶持力度
  出台厦门市促进外贸进口奖励办法
  (1)骨干企业(年度进口超过5000万美元,并达一定增幅的),给予进口基数奖励;颁发“进口大户”牌匾。
  (2)大宗进口商品专项奖励。对企业进口单类大宗商品,如粮食、化工产品及初级塑料、贱金属及其制品、纸浆木浆及回收纸、矿砂、鱼粉饲料、原木、植物油、煤炭、石材荒料、机械设备及其零件类、仪器设备及其零件类等,符合条件的给予奖励;
  (3)对中小企业的奖励。考核口岸到货率和进口增幅两项指标。
  (4)建立进口项目储备工作,符合条件的,可争取应用“项目制”给予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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