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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主题: 2008年服务日之合理规避出口风险、拓宽融资瓶颈新渠道
主办机构: 厦门市贸发局
主 讲 人: 国正税务师事务所
时    间: 2008-3-26
举办地点: 人民会堂多功能厅
   下载会议录音

 (以下文字内容由信息中心根据现场录音整理,仅供参考。)


会议资料:
  厦门国正帮你合理规避出口退税风险、拓宽
  融资新渠道

  第一讲加强企业内部出口退税管理,合理规避出口退税风险,充分发挥出口退税优质服务经贸、促进经贸发展的积极作用。
  第二讲拓宽外贸出口企业融资新渠道----简介出口退税质押贷款一般流程。
  第三讲大家最关心的08年出口退税申报新规定和应注意事项。
通过今天的参与,希望能有以下收获:一是进一步了解了出口退税的一些重要规定,能合理规避出口退税风险;二是能有所启发,今年贵公司内部应加强出口退税管理的环节;三是出口退税申报过程中,遇到困难,知道找厦门国正税务师事务所来帮你解难。
  第一讲加强企业内部出口退税管理,合理规避出口退税风险,充分发挥出口退税优质服务经贸、促进经贸发展的积极作用。
  出口退税可以说是个系统工程,大到国家财政每年预算出口退税指标、小到审核退税申报元角分;对内涉及企业内部各个业务部门、对外涉及政府各有关职能管理部门,要让出口退税发挥促进企业经贸发展的积极作用,就要看企业对出口退税管理工作的投入程度,其投入、产出是成正比的。企业领导重视、内部管理协调、单证流转顺畅、收集快速、有效性强,申报规范及时,这样的企业退税资金回笼就快,就能及时融入到出口流动资金良性循环中,企业出口业务必然蒸蒸日上。在座的各位经理们肩负着重任,务必先醒先行,熟知出口退税政策、规定,合理规避出口退税风险,出口退税就能积极发挥促进经贸发展的作用。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概念是:出口货物退(免)税是对报关出口货物退还在国内各生产环节和流转环节按税法规定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或免征应纳税额。它是国际贸易中通常采用并为各国接受的,目的在于鼓励各国出口货物公平竞争的一种税收措施。也就是说出口货物中只有符合这个条件的税种才能退税,其它税种不能退税。
  国税发【2005】51号文《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出口商自营或委托出口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可在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做销售后,凭有关凭证报送所在地国家税务局(以下简称税务机关)批准退还或免征增值税或消费税” 。这一句话明确概括了退税的概念、申报要求。

  1991年国家实行对出口退税与出口计划挂钩管理的方式,那时,国家每年下达出口计划,出口企业必须是执行由各地经贸主管部门下达给本企业的出口计划内的出口,并经过经贸主管部门稽核确认,才能向主管退税机关申报出口退税。本人91年调到经贸委计财处工作,有缘一直从事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的管理、协调工作直到退休,又应聘到厦门国正税务师事务所继续从事外贸企业的出口退税代理审核申报管理工作。目前全市有百分九十几以上企业通过国正代理出口退税申报。作为出口退税申报审核第一道环节,我们遇到各种各样导至不能退税的情况,今天有机会在此宣讲,广而告知出口退税相关政策、规定,规避出口退税风险损失,再次感谢“经贸服务日活动”组委会给企业搭建这么好的平台。
  出口退税存在哪些可能造成不能退税、或可能造成部分退税损失呢?企业如何规避这些退税风险呢?本人归纳有以下几类:
  一、企业实际会计帐务处理与出口退(免)税要求不一至,直接导至退税损失;
  出口退(免)税规定:外贸企业必须同时具备以下4个条件才能申报出口退税 :1、必须是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货物2、必须是报关离境的货物。3、必须是在财务上作对外销售处理的货物。4、必须是出口收汇并已核销的货物。 而生产型出口企业除这4个条件外,还必须是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或视同自产的货物,才能办理退(免)税。
这里的四条规定缺一不可,将直接导至退税损失。
  二、忽略以下具体时间规定,直接导至退税损失;
  1、出口退(免)税申报要求是严格按照国家会计制度规定的权责发生制原则,即对外销售帐时间必须与关单出口时间一致,否则不予退税;
“必须是在财务上作对外销售处理”由于没有注释,有的企业习惯收汇后作对外销售,申报退税时作应收出口退税帐,造成企业帐上“自营出口销售出口额”与申报出口退税“自营出口出口额”不相符合,直接造成退税损失。
由于会计年度是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而出口退税所属期则与关单出口年度相对应,如关单出口日期是07年12月31日,其会计帐必须记在07年度,而退税申报90天到期日是次年3月30日,申报期限可到90天后第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截止之日(4月10日)申报;容易造成失误。
  例:如企业帐计出口额100万美元,而退税申报出口额120万美元,则多报的20万美元退税额将被收回。这项检查工作每年由国税检查科将企业申报出口退税对应的出口额与连网的海关出口额对应,得出差额,并交由征税员核查企业是否补税。国正提醒企业年度末了,应及时将当年出口要退税为申报的进行会计帐务处理。
  2、国税函【2007】1150号《关于外贸企业申报出口退税期限问题的通知》下发后,有些企业对文件想当然,认为平时申报延期、法定节假日申报延期,发票开票也跟着延期,导至发票开票日超过出口之日起90天内开具,直接造成退税损失。(去年国庆、今年元旦、春节都有发生多起发票超期)
  3、详细了解国税发【2004】64号《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2号《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123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等文件中关于退(免)税申报时间的规定,一旦超过这些规定时间,将直接造成退税损失,具体有以下时限规定:(详细解读具体时间规定):30天(发票认证)、30天内退(免)税认定 60天(代理证明)、 90天(退税申报期、发票出口90天内开票、首张发票备案)、 180天以上远期收汇(210天核销)、证前出口退税(发票出口90天内开票、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 《远期收汇备案证明》备案登记(申报前备案)、 延期申报申请(90天到期日前)、 企业内部退税单证备案(申报后15天内--在财务存档5年) 发票认证后超90天则不能再开红字增值税发票通知书重开发票 出口发票开票日期不能超过购买出口发票的日期、 首份发票备案要求、 证前出口(超申报90天限期、非一般纳税人)等
  生产型出口企业每月10日进行纳税申报--次月15日前进行免抵申报—出口90天内进行免抵申报--内外销售额达500万元的次月可进行退税申报--审核期为12个月的小型生产型出口企业累计应退税额于次年一月一次退还、 小规模纳税人出口企业次月免税申报--4个月内免税核销等 。
  这些绕口的具体申报时间规定,一旦没详细解读,必定造成超期不能退税,还得视同内销货物计提销项税额或征收增值税。如果没取得进项税票,就得按销项税额【(出口离岸价*汇率/(1+增值税率)*增值税率)】全额交税。
  4、业务流程不符逻缉,直接造成退税损失:如发票是厦门工厂的石制品,而报关口岸是上海,这么笨重的石头,不从厦门口岸报关却从货源地厦门运到上海报关出口,退税则要求补证运费发票才能退税;04年江西服装工厂取得的进项虚开(虽然工厂销项发票正常,还是导至外贸企业不能退税损失。
  因此要求出口企业要严格执行国税发[2005]51号文《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6】24号文咋《关于进一步规范外贸出口经营秩序切实加强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的通知》,规范经营、合法经营,不得涉及“四自三不见”(客商或中间人自带客户、自带货源、自带汇票、自行报关;不见产品、不见供货主、不见外商)等不规范的出口业务。

  三、企业内部对出口退税管理重视不够,衒接不够严密,造成退税单证不能符合退税申报要求,导至部分退税损失:
  从2003年开始,国家税务总局在全国统一推行出口退税申报审核系统,并设定以下申报规则:
  1、无疑点申报规则 2、单、票一一对应规则(关单、进、出发票一对应) 3、取关单第一计量单位填报规则 4、取小、就低申报原则 5、出口退税换汇成本控制规则(5-8) 6、单证号编报规则(遇退税率调整时申报所属期与出口日期对应) 7、装订规范 8、备案申报和正式申报两种出口退(免)税申报方式
  三种出口退税方法:
  1、外贸企业的“先征后退”;
  2、生产企业的“免、抵、退”;
  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企业的出口免税核销
  这些具体申报要求,要求企业从订立内、外销合开始就要融入出口退税申报的各种要求为合同条款,如购货合同要与出口货物品名等对应、要有纸质合同以便作单证内部备案(不能以电话下定单)、财务与业务要配合衒接好,报好关、开好票,以便符合单、票一一对应、进出品名、数量、计量单位、货源地相符的申报要求;规范填报,避免换汇成本超退税控制水平(5-8);业务流程真实、符合逻缉等。
  容易发生部分退税损失有归纳以下几种情况:
  1、报关时商品代码、品名没报准确、没报明确的,退税时只能就低的退税率。如报关商品代码报石刻品而品名报石制品,只能按石制品5的退税率退,不能按13退;汽车配件则要求代码要报对,品名还得明确是汽车用才能按17退等;
  2、单、票没一一对应、或品名、计量单位不对应,申报后被退单,但发票已超开票90天,不让再重新开票,企业只能放弃这部分的退税;
  3、进项发票多开,超出退税成本控制水平,只能按上线8退税,出口退税换汇成本控制:(5-8内)
  计算公式=【计税金额+计税金额*(征税率-退税率)】/美元离岸价
  自购委托加工合同内容不完整
  出口退税专业性较强,要求企业应聘请有较高素质的人员办理退税,以提高单证的申报质量,同时要求办理退税的人员应尽量保持相对的稳定性,以免工作产生脱节,出现如超期申报等问题,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第二讲:拓宽外贸出口企业融资新渠道----简介出口退税质押贷款一般流程。
  这一讲本应由银行讲比较合适,现在由我来讲,我只能粗线条讲一般流程,具体要求按照放贷款的银行要求办理。我这里就替银行做做广告了。
现在很多出口企业对出口业务都要事先进行出口换汇成本分析,退税成本要打多少呢?征税与退税不能退的差额要进成本,这大家都清楚,而退税的资金占用费要打多少呢?经常有新企业问,退税要多久才能退到企业?退税快慢首先取决于企业内部对退税政策规定的了解、对退税管理的重视、有一套行之有效的退税单证内部流转规定、更要有一位责任心强、有较高素质的退税员具体负责出口退税的日常管理:了解业务进展(建立台帐登记)、及时收集、审核退税单证符合申报要求、及时提交退税电子信息、及时申报、及时补证排除疑点。
  目前新企业(指第一次申报退税未满2年)发票要查有总局“交叉稽核电子信息”此信息到达一般要认证后两个月、新企业要收汇核销且有核销电子信息才能正式申报。
  老企业发票只要查有本地认证信息即可正式申报,事后再以总局“交叉稽核电子信息”、收汇核销信息审核,对不符的已退税款予以收回。
正式申报后要经国税一审、二审、科长审、计算机审后在当月退税计划指标内办退。
  厦门国税局于07年8月2日在厦门日报公告承渃:出口退税经审核纸质单证、电子信息符合申报要求的50天内办退。
说了这么多,企业申报退税到国税局审核办退一个流程下来,新企业大概要打3至4个月的时间占用、老企业大概要打1至2个月的时间占用(查有信息算起)。
  早在94年,那时国家欠出口企业退税款长达1-2年,为帮助外贸出口企业解决退税资金占压,为政府分忧,经贸委计财处以市政府经贸主管部门身份奔走各家银行,那时本人在计财处任付处长,积极参与推广外经贸部推广的由宁波市经贸会计协会发起的退税质押贷款业务,但从银行的管理要求,开展此业务需要第三方出具相关证明,而国家税务总局明确各地税务局不得出具证明,经协调,确认由厦门国正税务代理中心(现在的厦门国正税务师事务所)担当此任。从那时起,退税质押贷款深受广大出口退税企业的欢迎,得到各家银行的大力支持,有力的促进厦门经贸事业的发展。此业务虽然开展了十几年,但还有些出口企业,特别是新企业还不能熟悉此项融资新渠道,今借此机会在此广而告之,充分享用出口退税质押贷款这项好政策。下面简介申报一般流程:
  1、贷款企业应先找好贷款银行确认开展此贷款业务;
  2、贷款企业向国税局办理退税质押贷款退税帐户托管变更;
  3、贷款企业向国正税务师事务所申请出具已申报“出口退税汇总申报表”“出口退税信息确认函”作为贷款依据;
  4、贷款企业向贷款银行提交银行要求办理的其它贷款凭证
  整个贷款操作简单、快捷,企业还可以享受银行扶持企业的下调贷款利率、企业可以单票贷款,也可以申请退税贷款额度方法,只要单证报到国正国正税务师事务所,经国正审核员现场人工审核并读入国税总局退税申报审核系统,国正即可出具确认函。现在厦门开展此业务较多的已行有:中信银行、建行、农行、兴业银行、工行等银行。有需求的出口企业可积极找银行联系。

  第三讲:大家最关心的08年出口退税申报新规定和应注意事项。
  从昨天(3月25日)开始,国税局已开始接受08年出口退税正式申报。到目前为止,对08年的申报没有太多新要求。国税总局有关出口退税新发文件有:
  1、国税发[2007]123号文《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08年1月1日起执行。
主要内容有:(1)获出口权后30天内(或取得首份代理出口协议30天内)办理免税认定; (2)报关出口之日的次月的10日内进行免税申报 (3)报关出口之日后的4个月内的每月15日内对单证、信息齐全的进行免税核销申报 (4)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延期3个月核销申报。
  2、国税发[2007]1150号文《关于外贸企业申报出口退税期限问题的通知》08年1月1日起执行。
  主要内容有: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期限可到出口之日起90天后的第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截止之日。
  此文很简单,但已有企业不详细理解,吃了想当然的亏,到要申报时才开发票,结果违背上述90天规定,导至退税损失。
简单说:90天到期日是1-9号的,其退税申报可在当月10日前(含10日当天);90天到期日是10-31号的,其退税申报可在次月10日前(含10日当天);
  提醒注意:上述申报延期但发票开票(90天内开票)、收汇核销(180天内核销并查有信息—银行到外管要打5天)没有跟着延期!90天到期日是法定节假日、双休日的申报可以顺延,但顺延天数要与“纳税申报延期通知”的天数一致!或以市局退税通知为准!享受延期申报机会只有一次,如双休日延期到周一申报,而周一是5号,则不能再延期到10号申报
  从07年8月1日开始,市国税局重新明确要求外贸出口企业在办理单证备案、延期申报时,增值税发票开具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属于先出口后开发票的,已具备按关单内容准确开票条件,因此要求按每张关单内容一一对应开发票;
  2、属于一张关单中一项商品对应多张发票的,发票原则上应开在同一月内,以便发票信息能同月到达;
  3、属于先开发票后出口的,要尽量按关单内容配对发票,避免多张关单对应多张发票、多张发票不在同月开票;
  4、属于先出口后开发票,存在上述不规范内容的发票,要求办税员接单时要严格审核,及时退回重开发票。
  5、关单对应的进货发票涉及不同地区时,应及时告知报关员,一一列示在关单“唛码及备注”栏内。
  6、重视与退税机关的户籍管理信息保持一致,特别是电话有变更,要及时办理。否则通知不到,则会被列为户籍管理失控企业
  7、按【2005】199号文《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有关单证备案管理制度(暂行)的通知》及时在申报退税后15天内做好退税单证内部备案登记立档管理—*购货合同、*出口明细单(自制报关装箱单)、*外代第六联“出口装箱单”、*运输单(提货单)在企业财务内部备案5年。07年3月份,国家税务总局布置各地开展出口退税执法大检查,我市被抽查企业有40%企业未按规范立档备案,其中有70家企业属户籍管理失控企业,因电话联系不上,没有接受检查,已被暂停退税3个月处罚。
  8、07年1月1日起厦门出口退税试行外汇核销无纸化申报,但去年因外核销逾期,已退税款被收回的退税款有180多万元。有的只逾期一天,实在很可惜。
  最近又有新要求:
  1、对07年度报关离境的出口货物,外贸企业应及时收齐退税资料,在信息齐全的情况下,应在总局规定的期限内及时申报,逾期的税务机关将不予受理。
  2、已办发票分割的跨07年08年两个年度出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于08年第一季度出口完毕。
提醒注意:对在08年申报07年出口退税的出口销售帐要核实,确实记在07年度。
3、对07年已办理了三个月延期申报的退税单证,外贸企业应在延期申报的审批期限内收齐有关退税资料及时申报;对因电子信息不齐办理备案的退税单证,外贸企业应写明原因,从08年6月16日开始截止到6月30日前全部申报到税务机关。
4、对08年度报关离境出口货物准备申报的退税单证,如遇有海关商品编码与税务机关退税率文库不一致或需人工审核特殊办退等原因的单证,外贸出口企业需写明具体情况,经税务机关确认后,再进行申报。
5、08年的“出口货物退税审批表”,使用新表格。请及时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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