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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回放

会议主题: 2008年服务日之出口退税政策介绍
主办机构: 厦门市贸发局
主 讲 人: 厦门市国税局出口退税管理处
时    间: 2008-3-26
举办地点: 人民会堂主会场
   下载会议录音

 (以下文字内容由信息中心根据现场录音整理,仅供参考。)


会议大纲:
  一、2006至07年的主要政策
  (一)主要还是政策方面的调整
06年以来三次大规模调整,初次调整是“二高一资”的限制(06年9月15日开始)
  具体的文件: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6]139号 (关于调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和增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的通知)

  再次调整是限制钢材出口(07年4月开始):从2007年4月15日起,将进出口税则(2007年版)第72章中的部分特种钢材及不锈钢板、冷轧产品等76个税号,出口退税率降为5%;另外83个税号的钢材取消出口退税。
  具体的文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7]64号(关于调整钢材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第三次调整是07年6月底(最大范围的调整)
  具体文件: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7]90号(关于调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7]97号(关于调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补充通知)
  对于粮食方面,适当控制出口,稳定国内物价(07年12月20日起):取消小麦、稻谷、大米、玉米、大豆等原粮及其制粉的出口退税
具体文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7[169]号(关于取消小麦等原粮及其制粉出口退税的通知)
  (二)管理措施方面
  1、开展出口单证备案、备案检查
  2、进行了出口不退税的清理
  3、出口退税预警评估的常态化进行
  4、实行了核销单的无纸化
  (三)规范了出口货物纳税申报、视同内销征税的问题
  具体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06]102号(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
  关于出口货物增值税纳税申报及出口货物视同内销征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二、2008年出口退税新政
  (一)、个人意见参考:近期退税率下调的可能性不大。目前的平均退税率为10%,下调空间不大。另外之前几次调整的效果还需要进一步观察。
  (二)、体现在管理方面
  1、外贸企业从08年1月1日开始申报出口退税期限作微调: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90天申报截止日期是每月10日前的,应在当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申报退税(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顺延);申报截止日期在10日(含10日)后的,则可以顺延到下一个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截止之日。
  2、出口退税函调系统试运行:提高回函速度、保证质量。
  3、小规模纳税人免税管理办理。具体的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07]123号(关于印发《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4、关于白银出口的问题。具体的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2008]2号(关于白银及其制品出口有关退税问题的通知)
  5、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2008]154号(关于下发2008年出口退税率文库的通知)
  6、旧设备出口的暂行办法,具体文件:国税总局国税发[2008]16号(关于印发《旧设备出口退(免)税暂行办法》的通知)
  7、关于老长贸合同的相关问题,具体文件:关于老长贸合同适用出口退税政策的紧急通知
  8、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0号(关于国内采购材料进入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适用退税政策的通知)
  三、注意事项:
  (一)、出口货物要准确套用商品编码、商品名称的。具体的文件:
关于明确部分出口商品编码的通知
  (二)、作好07年退税未申报扫尾工作
  (三)、08年出口货物申报的具体要求:
  1、3月25日开始接受08年出口申报
  2、今年退税审批表作了微调,企业要下载新的表格
  3、单证编号没有什么新的变化,年份要改为08年,内部编码要准确。
  4、今年报关如果遇到商编同退税率文库不一致,要作特殊处理。
  5、作好收汇核销,还有收汇核销后的跟踪。
  6、视同内销征税,要按要求填写申报表等。
  7、小规模企业免税申报和免税核销。
  8、新企业首次取得增值税发票的报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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