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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卤化丁基橡胶反倾销案听证会的进一步通知

各利害关系方:

  2018年4月9日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发布《关于召开卤化丁基橡胶反倾销案听证会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听证会报名已于4月19日截止。现将有关会议事项进一步通知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5月3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 

  地点: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 商务部1号楼1428会议室

  二、听证会内容及日程

  本次会议听证事项为卤化丁基橡胶反倾销案产业损害相关事项,除此以外的其他事项不作为本次听证会的听证内容。日程详见附件。

  三、注意事项

  1.会议于8:15开始报到。请参会人员持有效身份证件至会议室入口处报到,并于8:45前进入会场。请各利害关系方严格按照报名人数参加会议。

  2.听证会期间,参会人员应当服从主持人的安排。未经主持人允许,不得发言。

  3.发言人应当按照规定顺序陈述自己的观点,并自己承担发言内容中涉及公司商业秘 密的保密责任。一方陈述观点期间,其他参会人员应当保持肃静,不得对发言人的内容提问或者进行辩论。

  4.听证会期间,听证会主.持人要求发言人就发言内容提供或者补充证据的,发言人应当给予充分合作。听证会主持人对违反听证会纪律的行为可以予以警告或者制止。

  5.听证会期间,将手机关闭或置于静音档。未经许可不得将录音、录像设备带入会场。

  6.听证会的工作语言为中文。

  7.会后,各利害关系方可以根据会议发言情况提交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应于5月8日前提交,包括一式3份文本及相应电子版。

  附件:卤化丁基橡胶反倾销案听证会日程、名单

 

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
2018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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