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企业再添便利 福建省首票“原产地自主声明”出口货物顺利通关
10月23日,路达(厦门)工业有限公司出口一批水龙头配件到瑞士,由于该公司已向厦门海关申请并获得《中瑞自贸协定》项下“经核准出口商”资格,上述货物到达瑞士后将无需向瑞士海关提供国内签证机构签发的原产地证明文件,仅需企业自行出具的中瑞原产地自主声明便可完成通关手续,并享受“零关税”税收优惠政策,这是福建省内企业首次试点原产地自主声明模式。
据厦门海关人士介绍,原产地证是由出口国特定机构出具的、证明货物为该国(或地区)原产的证明文件,类似我们生活中“出生地”的概念,是国际贸易中决定享受何种税收优惠的重要凭证。而原产地声明制度,则将原本由机构签发证书的认证模式转为企业信用担保自主声明,减少了企业往返签证机构及办理原产地证明所需的时间和费用,提高通关效率,也解决了受惠贸易文件赶不及物流速度的困扰。
“以往出口货物到瑞士,必须要去检验检疫局或者贸促会等机构申领原产地证书,有时会因为申领速度跟不上物流而放弃税收优惠,有时也会因为等待原产地证书而推迟物流。采用原产地自主声明模式,除了可以节约人力及时间成本,更重要的可使我们的生产及物流安排更加高效顺畅。同时,‘经核准出口商’这块招牌也有利于增强我们公司信誉度和国际竞争力。”路达(厦门)工业有限公司关务负责人王经理对原产地自主声明改革称赞有加。
据了解,中瑞自贸协定是我国与欧洲大陆国家签署的首个全面自贸协定,“经核准出口商原产地自主声明制度”就是其中内容之一。根据《中瑞贸易协定》规定,在海关注册登记的高级认证生产型企业可向海关提交书面承诺,申请获得《中瑞自贸协定》项下“经核准出口商”资格。目前,厦门关区已备案《中瑞自贸协定》项下“经核准出口商”45家,均可在出口瑞士时自行出具原产地声明受惠。为让更多企业顺利享受这一政策红利,厦门海关多次召集对瑞士贸易的重点企业召开推介会,安排业务骨干辅导企业进行资格申请,及时了解收集企业需求改进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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