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9月,厦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65.5亿元,增长13.0%,增幅高于全国2.6个百分点,高于全省1.7个百分点,居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及全省九地市首位。主要拉动因素有:
一是新企业拉动。京东东和、易功成信息、盛元嘉丰汽车等新引进企业对零售额拉动作用明显,1-9月合计拉动全市零售额增长9.4个百分点。
二是新业态拉动。电子商务等新业态快速发展,1-9月份全市限额以上企业网络零售额达172.9亿元,增长92.0%,拉动全市零售额增长8.8个百分点。
三是新消费拉动。与信息、健康、文化等新型消费相关的通讯器材类、中西药品类、文化办公用品类商品限上企业零售额达55.38亿元、42.84亿元和20.78亿元,分别增长150.0%、23.5%和1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