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商业是整个商业体系中的基础部分,其服务对象是社区范围内的成员,主要的目的是满足社区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因此,社区商业设施具有显著的公益性特征,也是内贸流通的基本功能之一。但是,随着流通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推进,原有的公有制流通体制逐步解体,流通公益性功能日益弱化,而且由于公益性社区商业设施投资期长、利润微薄,市场投入积极性不高,导致其供给严重不足,给居民生活造成了诸多不便。对此,国家商务部高度重视,就此问题开展了深入调研,并向全国重点推广了包括厦门社区商业运营“政府回购模式”在内的四种新型社区商业运营模式(另外三种分别为行政管理模式、国企投资的产业链运营模式和多业态联营模式)。
近年来,厦门市以推进全国内贸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综合试点为契机,在统筹规划社区商业发展、构建公益性商业流通设施建设运营机制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形成了社区商业用地规划及保障、政府投资与龙头企业运营的社区生鲜超市便利店合作管理机制,在增加社区流通设施供给、提高民生保障水平方面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主要做法有:
一、注重顶层设计。统筹规划社区商业配置,出台《厦门市加快发展社区服务业实施意见的通知》,将社区商业中心、社区商业服务设施的配置数量、建设规模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立社区商业服务设施用地保障机制,出台《厦门市保障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若干意见》,严格落实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建筑总面积比例不低于10%的政策。将内贸流通发展规划和商业网点规划纳入“多规合一”一张图,以政务公开透明推动信息共享,以统一空间管理联动优化审批流程、规范审批行为,实现业务协同、效率提高。
二、探索回购方式。在土地供应阶段,明确社区商业服务设施用地供应政策,约定新建小区公共服务设施由用地单位负责建设,建成后政府采用从地价中直接抵扣或从已缴地价中返还等方式回购;在验收使用阶段,建立多部门联动的用地监管和保障机制,将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纳入项目竣工必验项目,土地、规划、商务等多部门对使用情况进行联合监管,确保不改变用途。
三、创新运营机制。建立公益性商业设施的政府与企业合作机制,由厦门市土地总公司代表政府按照土地出让协议回购社区商业设施后,作为国有资产划转给国企夏商集团,转增其资本金,并由其统一收购、招租、管理、经营,明确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夏商集团则根据经营公益性原则,向社区居民提供安全、价优的生鲜食品和其他生活必需品。政府建立平抑物价机制,出台了《厦门市推进平价商店建设工作方案》、《厦门市平价商店建设实施计划及细则》,在市场物价异动时期,按照政府公布的平价商品目录组织平价菜供应,蔬菜一般低于市场平均价格15%以上,粮油肉禽蛋等农副产品均低于同类市场价格均价5%以上。建立服务性社区商业市场化运作机制,早餐工程、午餐工程、家政服务、社区连锁便利店、社区末端智能配送柜等服务性行业,实行市场化运作,政府财政予以补贴。
目前,厦门已发展了公益性社区生鲜超市便利店53家,标准化社区农贸市场40个,享有政府财政补贴的平价商店76个,品牌连锁社区便利店600个,智能配送柜1480个,形成了31个10分钟便民生活商圈,服务人口占全市常住人口50%以上。夏商集团所经营的蔬菜、猪肉、蛋品、水产品、冷冻食品、水果、大米分别占全市供应量的75%、75%、60%、85%、90%、90%、60%,基本达到了保障民生消费、便利民生消费和平抑物价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