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前,省口岸办组织由厦门海关、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厦门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福建海事局、厦门市口岸办组成的省级验收组,通过了对海沧港区20#、21#泊位(海隆码头)新增外贸作业点的省级验收。
海隆码头为省、市重点建设工程,根据厦门市委市政府建设邮轮母港的规划部署,并为促进厦门东渡港区的转行升级,将该码头作为东渡港区1#-4#泊位搬迁的补偿安置码头。其中20#泊位主要用于粮食卸船作业,21#泊位主要用于通用散杂货装卸船作业。海隆码头于2016年8月16日通过新增外贸作业点市级验收, 2016年12月6日通过国家质检总局进境粮食指定口岸预验收。
此次,海隆码头通过新增外贸作业点省级验收,正式实现对外开放,为企业拓展业务、扩大生产提供了有力保障。尤其是作为厦门市行政区域内唯一进境散粮接卸口岸,保障了厦门市乃至福建省的粮食进口及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