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宣传推介。将推介工作与全年外贸政策宣讲工作相结合,加大对外贸企业、外资民营货代和物流企业的宣传推介力度;与招商引资和开拓海外市场工作相结合,加大对周边地区、台湾、东南亚国家的推介力度;与境内外商协会加强合作,加大对其会员企业的宣传推介。二是支持外贸企业开拓新市场。在口岸协调、政策引导等方面鼓励外贸企业积极利用班列开拓新的市场和货源;支持建发公司开发俄罗斯市场,争取新的进口货源;支持国贸集团台湾分公司发挥在地优势,加强对台湾市场的开拓力度;进一步完善对主要国际货代公司和物流公司的“门到门”配送服务,并支持其加大回程货源揽货力度。三是加强政策引导。积极鼓励发展国际集装箱中转集配和多式联运,拓展中欧班列承接国际联运货源渠道;发挥外贸综合服务试点作用,鼓励综合外贸服务平台采用中欧班列作为对欧外贸运输方式,覆盖更多中小外贸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