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对暂时进出境货物“免签” 展品进出境“说走就走” 11月24,根据海关总署统一部署,厦门海关正式停止实施“暂时进出境货物的核准”行政审批,以后企业可以直接办理暂时进出境货物申报手续,无须事前向海关申请审批,此举将大幅简化展品类货物的通关手续,进出境展销实现“说走就走”。
暂时进出境货物是指经海关批准,暂时进出关境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复运出境、进境的货物,此类货物一般以展品、摄影摄像器材等为主。此前根据相关规定,企业须提前递交《货物暂时进/出境申请书》等材料,待海关审核通过后方能办理货物暂时进出境手续。“暂时进出境货物核准”这一行政审批,业务量占到了厦门关区行政审批数量的80%以上。
“放管服”改革启动以来,厦门海关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共精简取消13项行政审批事项,占原有行政审批事项的一半以上。而“暂时进出境货物核准”行政审批的取消,不仅极大地节约了企业的申报成本,也有效减少海关内部工作量,大幅提高通关效率,实现海关与进出口企业的“双赢”。“时间就是商机,随着事前审批的取消,咱们的商品可以随时出境展销,真是太给力了!”在东渡口岸每月都有20-30票暂时进出境货物申报的厦门厦顺铝箔有限公司关务人员对海关这一改革赞不绝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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