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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蓝色法盾”如何炼成?厦门海事法院探索构建新范式

   “沙滩篝火露营,远离喧嚣的无人岛FUN行……”

  在社交媒体的滤镜下,福建沿海个别无居民海岛被包装成诱人的“诗和远方”,吸引着都市人的目光。东山县的后登屿便是其中之一。当地有家旅游公司动起“歪心思”,在未获得任何许可的情况下,多次组织游客登岛赶海、休闲娱乐,甚至装修了岛上的管理房。

  这场看似浪漫的“狂欢”,很快被日常巡查的海警执法人员发现并制止。面对“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的行政处罚,旅游公司选择了无视。最终,一纸强制执行申请书被送到厦门海事法院。厦门海事法院经审查,迅速裁定准予强制执行。

  厦门海事法院相关负责人近日受访表示,这起案件,如同一滴水,折射出海洋生态保护的新课题。从非法倾倒废弃物、盗采海砂的传统类型违法,到无居民海岛保护、海上风电建设等带来的新型法律问题,海洋生态面临着崭新而复杂的安全挑战。

  面对这片广袤而深刻的蓝色国土,仅仅“就案办案”的传统审判模式已显不足。如何构建一道既能惩戒违法、又能修复生态,既有法律刚度、又具人文温度的“蓝色法盾”?厦门海事法院正在用一系列的创新实践,给出答案。

  机制创新

  为蓝色正义 装上“智慧大脑”与“专业慧眼”

  法庭上每一次公正的裁决,是厦门海事法院构筑海洋生态“蓝色法盾”的生动实践,而一系列前瞻性的制度创新,则是驱动它的“高科技内核”。

  镜头1:法庭上的“科学家”

  2024年夏天,在厦门海事法院的一场公开听证会上,出现了一个特殊的角色——生态技术调查官。这是全国海事法院首次在涉海非诉执行案件中,引入这样的审判辅助人员 。

  案件的起因,是翔安区凤翔街道某社区在未取得海域使用权的情况下,建设了一处浮码头。行政机关作出处罚后,该社区却迟迟未能履行恢复海域原状的义务。

  浮码头对海洋生态究竟有多大影响?如何修复才是最具科学性?这些高度专业的问题,往往是法官的知识盲区。此时,生态技术调查官的价值便凸显出来。受聘为生态技术调查官的海洋生态科学领域专家,与法官一道深入案涉海域,进行实地调查,掌握了一手材料。

  听证会上,生态技术调查官没有念诵深奥的科学术语,而是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详细阐述了他的技术调查意见,并清晰地回答了当事人的质询——专业性回答和第三方公正立场让当事人心悦诚服。

  “法官+生态技术调查官”,双“官”齐下,一座连接法律与环境专业技术的“桥梁”就此搭建。这一制度的引入,有效填补了海洋生态环境审判技术辅助的空白,也让裁判结果更具公信力。

  镜头2:生态损失可“碳”偿

  当生态破坏已经发生,如何让肇事者承担起修复责任,是另一个司法难题。有时,肇事者赔偿能力弱,判决可能沦为“法律白条”;有时,赔偿款与治理修复脱节,生态的“伤口”迟迟无法愈合。

  厦门海事法院在审理一起非法采挖海砂案中,积极寻找依法赔偿与生态修复的突破口。被告林某某等人在未取得许可的情况下,非法采挖海砂超过1.1万立方米,对海洋生态造成了严重损害。宁德市检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索赔68万余元。

  考虑到被告的经济状况和修复能力,法院主持各方达成了一份颇具“探索性”的调解协议:“海洋碳汇+替代性修复”。根据协议,68万余元的赔偿款中,18万元由被告以自愿认购海洋碳汇的方式分三年履行。首期2400吨的海洋碳汇,在协议生效后已被购买。剩余的款项,则由被告通过从事海洋垃圾打捞、海岸维护等公益性劳务来抵偿。

  厦门海事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生态损失用“碳”偿的模式,一举破解了“执行难”和“修复难”两大困境,助力实现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它不仅修复了海洋的“一道伤”,更在探索司法服务绿色发展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协同共治

  从“单打独斗” 到“握指成拳”的治理格局

  海洋是一个完整的生态系统,对其保护,绝非任何一个部门可以“单打独斗”完成。厦门海事法院深谙此道,近年来积极地跳出法院的“一亩三分地”,主动联系职能单位,共同编织一张覆盖广泛的海洋保护“协同网”。

  镜头1:一场“高朋满座”的联席会

  2024年7月31日,一场涉海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联席会在厦门海事法院举行。参会的人员,不仅有法院的法官,还有来自市司法局、资源规划局、生态环境局、海洋发展局、海事局、海警局、海洋三所等单位的代表。

  会上,交流热烈而务实。厦门海警局的代表分享了“碧海2023”专项行动中查处非法排污、非法占海的成果。市生态环境局的代表则聚焦陆海统筹,强调对入海排污口的“查、测、溯、治”。海洋三所的专家表示,将继续发挥专业特长,为司法执法提供技术支撑 。

  这样的联动并非孤例。近年来,厦门海事法院依托“地域+行业”双网格化多元解纷工作体系,与省市海洋与渔业主管单位共建协同联动机制,联合厦门市中院、涉海行政机关等单位发起成立厦门市生态司法协同保护平台,与漳州、龙岩两地中院围绕海域、流域、陆域一体化保护深学共研。一个司法、执法、科研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的多元共治格局已然成形。

  镜头2:一份“含金量高”的司法建议

  除了在法庭上判案,厦门海事法院还将目光投向了更前端的“治未病” 。司法建议,便是其赋能社会治理的有力工具。

  近年来,涉民生工程的违法占海行政处罚案件逐年增多 。执法中,“一刀切”地要求“恢复海域原状”,有时不仅不切实际,还可能造成巨大的财政资金损失和民生影响。

  在莆田兴化湾,一个总投资额高达36.9亿元的海上风电场项目,因未取得海域使用权证进行海缆工程建设,被处以罚款并“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海域,恢复海域原状”。企业缴纳了罚款,但对“恢复原状”一项未予履行,行政机关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面对可能导致数十亿元国有资产流失的局面,厦门海事法院展现了司法机关的审慎与担当。法院经审查认为,行政机关在作出处罚决定时,已了解到该项目未取得证件的历史原因,且项目用海已获批准,相关权证正在办理之中。在此情况下,依然作出恢复原状的决定,不符合行政处罚的合理性原则。

  最终,法院依法裁定:不准予强制执行。

  这一裁决,并非对“违法行为”的纵容,而是在严格的法律框架内,对国家能源战略、社会公共利益、行政合理性原则以及海洋生态保护进行综合考量后的审慎判断。它在保护海洋生态的前提下,打破对法律条款的僵化理解,倡导了审慎善治的行政管理理念,支持了清洁能源的合理开发,是司法担当与智慧的绝佳体现。

  洞察到重点工程建设背后的共性问题后,厦门海事法院向相关涉海行政部门发出了一份司法建议。建议提出,应审慎采取恢复原状的处罚措施,加强法律法规的协调适用,杜绝“以罚代管”现象。这份建议,因其切中要害、解决路径清晰,获被建议行政单位采纳并推广,促推全省相关行政执法尺度统一,也被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2024年度福建法院优秀司法建议”。

  从个案审理中发现普遍性问题,再以司法智慧反哺行政执法,推动源头治理。这不仅减少了行政争议,更提升了海洋治理的现代化水平。

  司法温度

  在碧海银滩间 诠释“法度”与“温度”的平衡

  如果说,机制创新和协同共治构筑了“蓝色法盾”的坚硬外壳,那么,蕴含其中的人文关怀与司法智慧,则赋予了它守护人民的温度。

  镜头1:让修复“跑赢时间”的司法加速度

  在厦门海沧湾与“海西第一高楼”隔海相望的黄金海岸线,一场守护海洋生态的司法实践正在推进。这里不仅是厦门的城市封面,更是中华白海豚重要栖息地、红树林生态屏障。

  2024年5月的一个凌晨,这片具有极高生态价值的海域遭遇了“不速之客”——违法行为人将434立方米建筑渣土违法倾倒进海沧东屿避风坞。由于受污染区域毗邻白海豚保护区,此次倾倒对于这片黄金湾区来说,可能带来不可逆的生态损害。

  厦门海警局迅速行动,依法对违法行为人作出罚款40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恢复海域原状。然而,问题远比想象的复杂——如何在最短时间内完成修复?如何避免修复过程中的二次污染?传统的“先裁判后执行”模式显然无法满足生态修复的紧迫性。

  2025年初,当厦门市人民检察院以违法行为人为被告,就此案向厦门海事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时,法院秉持“环境修复刻不容缓”理念,以创新思维与专业智慧,破解了海域修复的难题。该院创新适用民事诉讼法第109条关于先予执行的规定,构建了“先予修复+诉中追责”的立体化生态司法保护模式。

  这意味着,在案件还未正式审结的情况下,修复工作就已经提前开始了。在厦门市生态司法协同平台的协调下,厦门海警局联动渣土办,开辟“应急收纳通道”,将涉案渣土作为市政道路工程原料实现资源再生。同时,法院启用“生态技术调查官制度”,由环境专家协同法官开展实地勘验,当场向当事人提示修复操作规范。

  工程废弃渣土很快被清除,但倾倒行为对海洋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造成的“内伤”并未完全愈合。承办法官从实质修复海洋生态系统的角度出发,提出创新方案——通过将“实质性修复”与“功能替代赔偿”有机结合,由被告方购买“海洋碳汇”的方式,对难以直观复原的损失进行精准赔偿。

  这一方案得到厦门市人民检察院和被告的积极回应。经过沟通协调后,各方达成和解。被告方在收到法院调解书后,向厦门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足额支付了购买碳汇的款项,形成了清晰、完整、闭环的海洋生态修复与赔偿链条。

  通过行政协调、司法介入、技术支持“三位一体”工作机制,涉案海域在诉讼开始阶段即完成生态修复,将生态责任从“纸面判决”提前转化为“岸线实景”。修复后的避风坞重现碧波荡漾,为破解生态修复时效与实效的双重难题提供了厦门方案。

  镜头2:开到养殖户身边的“法治课堂”

  司法守护海洋生态的温度,更体现在对普通民众利益的保护上。

  一些养殖户为求高产,在养殖过程中违法使用违禁药物,不仅威胁食品安全,更可能摧毁整个产业。针对这一难题,厦门海事法院行政和生态环境审判庭把一场特殊的听证会开到海产养殖一线。

  听证现场俨然是一堂生动的法治课。法官以案释法,严正警示违禁药物的多重危害,清晰解读法律红线。庭后,法官并未就此止步,而是咨询水产养殖专家,收集生态养殖的病害防治方案,并将其提供给当地养殖协会,为养殖户们送上科学合规养殖的“金钥匙”。

  从“坐堂问案”到“送法上门”,从审理一案到服务一片,守护海洋生态的同时,也是司法为民实践的过程。不仅如此,厦门海事法院还妥善调处船员劳务合同纠纷,依法裁定对拆除渔港设施的行政处罚不予执行,依法保障渔民生产经营,并为8个困难家庭提供了25万元的司法救助。这些点滴行动,汇聚成司法的暖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阳光和司法的温暖。

  日出东方,潮起潮落。在广阔的海岸线上,法官们的脚步依然在丈量着法治的刻度与民生的需求。在这面“蓝色法盾”的守护下,一个人与海洋和谐共生、向海而兴的未来,正清晰地呈现在我们眼前。

  【鹭江茶桌仔】

  以法之名 守护深蓝

  ●张珺

  从法庭上的“科学家”,到可以“碳”偿的生态损失;从“高朋满座”的联席会,到“含金量高”的司法建议;从平衡国计民生的风电案件审慎处理,到深入滩涂渔排的巡回听证……厦门海事法院深化拓展生态文明建设的“厦门实践”,已经远远超出“坐堂问案”的传统审判范畴。

  它所构建的,是一个集科技赋能、协同共治、多元解纷于一体的海洋生态司法保护新范式。它回答了在推进海洋强国建设的时代背景下,司法机关应当扮演怎样的角色——不仅是纠纷的“裁判员”,更是生态的“守护神”、治理的“助推器”和服务人民的“贴心人”。

  当然,探索永无止境。厦门海事法院相关负责人坦言,海洋生态保护的全方位体系还需进一步打造,实质化解行政纠纷的路径还需进一步探索。未来,推动建立海洋公益诉讼基金,加强九龙江等跨区域流域、海域一体化保护,探索建立涉海行政纠纷实质化解机制等,都已列入其工作计划。
(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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