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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重复鉴定产品通关更便捷 出口危险品“批次检验”改革试点在厦启动

   昨日,厦门中坤化学有限公司52桶共10.4吨丙酸三环癸烯酯经厦门海关所属海沧海关鉴定合格后顺利出口,标志着海关总署开展的出口危险品“批次检验”改革试点在厦门启动,在福建正式落地。

  厦门中坤化学有限公司专业从事香原料、特殊化学品等精细化工产品的生产、研发和销售,除了国内,产品还远销欧洲、美洲等。该公司负责人饶国灵介绍,企业出口相关产品采用一次性批量生产、分销出口的方式,以前出口危险品及其包装监管实施“批批检验”,每次分销出口都要现场检验,如今只要在生产完成后进行一次查验,企业就能随时安排货物出口。

  “同一检验批次危险货物包装经现场鉴定后,在使用鉴定单证有效期内,可分若干批次出口,不用重复现场鉴定。”据厦门海关商检处陈阳生介绍,改革后,可压缩80%的通关时长,大幅提高监管效率,降低企业成本,促进贸易便利化。“批次检验”模式改革充分结合企业出口产品的生产管理特点,以批次监管推动出口监管体系重构、出口流程优化,将海关监管嵌入企业生产实际,对企业生产的干扰程度降到最低,促进源头管控与通关便利的双提升,实现“智能监管、精准监管、高效监管、顺势监管”。

  据悉,开展出口危险品及其包装检验监管改革是“智关强国”行动和智慧海关建设的重要环节。厦门海关将持续推动试点成果转化,扩展模式适用范围,实现惠企红利出口外贸企业全覆盖,充分释放智慧海关建设成效,服务辖区企业高质量发展。
(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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