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个+首批+首例” 海丝中央法务区厦门片区积极解决涉台海事纠纷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发挥福建作为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的作用,海丝中央法务区厦门片区围绕“两岸融合发展法治实践地”的发展方向,积极整合涉台解纷资源,会同福建海事局、厦门海事局等单位,创新涉台海事法律服务,近日不仅成立了大陆首个涉台海事纠纷解决中心——福建省涉台海事纠纷解决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该中心被纳入福建省推进涉台法治建设首批政策措施,还完成了首例涉台船员劳动争议调解,在构建具有福建特色的涉台海事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助力福建推进涉台法治建设中起到了良好示范效应。
11月9日,“福建省涉台海事纠纷解决中心”在海丝中央法务区厦门片区揭牌成立。作为大陆首个海事纠纷解决中心,该中心由厦门市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福建海事局共同指导,由厦门海事局联合厦门海事法院、厦门市司法局、厦门仲裁委、船员协会、“丝路海运”联盟等11家单位及行业协会共同成立,为台胞台企提供海事法律咨询、公益法律宣讲、解纷调处等“一站式”法律服务。
11月27日,福建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福建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一场),发布了便利台胞往来和生活、深化闽台经贸合作、鼓励台胞就业创业、推进涉台法治建设等四个方面的15条措施。
其中,“在海丝中央法务区厦门片区设立大陆首个涉台海事纠纷解决中心”作为“推进涉台法治建设方面”首批三项措施之一,必将有力推动涉台海事营商环境优化,不断丰富两岸融合发展法治化实践。
中心成立15天后,即受理并成功调解了第一起涉台船员劳动争议案件。该案中,王某系由海员外派机构A公司派遣至台湾籍船东所属船舶上任职水手,协议工作期间为2022年6月至2023年6月,劳动合同双方就王某在船工作期间是否违反船舶安全管理规定产生劳资纠纷。
该案件原已进入诉讼程序,中心受理委托后,立即组织海事管理机构、航运企业、船员协会专家代表等五名调解员开展调解。经前期全面调查案件情况、背靠背沟通后,于11月24日组织开展线下调解,调解员以保障双方合法权益为准则,基于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深入剖析情理、阐释法理,促成双方于上午达成调解协议,并于当天下午履行完毕,切实将涉台海事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为台胞台企解纷止争减时、降费,有力提升台胞台企法治获得感。
海丝中央法务区厦门片区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继续发挥好聚机构、聚资源、聚人才的优势,会同福建海事局、厦门海事局等单位,持续提升大陆首个涉台海事纠纷解决中心规范化、专业化建设水平,不断丰富涉台公共法律服务内容,持续推进“两岸融合发展法治实践地”建设,切实为两岸经贸、人员密切交流提供更优法治保障,在助力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中发挥积极作用。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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