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地动态
市场简讯
国际商机
经贸文告
会议回放
外汇牌价
外贸常识
人民币专栏
地区法规
跨境电商
自贸区专栏
   



 

厦门海关截获32件螺类制品

   近日,经中国检验认证集团鉴定,厦门海关所属机场海关此前查获的58件螺壳中,有3件法螺、29件虎斑宝贝螺,二者均属于国家二级保护水生动物制品。其余螺壳类制品为宝冠螺、水字螺、笔螺、蜘蛛螺等。

  记者了解到,厦门机场海关日前对入境航班进行监管时,发现一名无申报旅客的行李箱过机图像异常,疑似装有大量椭圆形、锥形等物体。现场关员开箱检查后发现,箱内为大量螺壳类制品,共58件,最大的螺长约34厘米。

  经专业机构鉴定,确认其中有3件为四大名螺之一的法螺,也称凤尾螺,29件为虎斑宝贝螺。目前,该关已按相关规定截留上述螺类制品,待进一步处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规定,邮寄或携带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进出境,必须持有国家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并主动向海关申报,否则将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海西晨报)



 

 



主办单位: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承办单位:厦门市经贸信息中心  版权所有©

服务专线:0592-5165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