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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展位费补助开始申报 最高补助20万元

   即日起,2021年开拓国内市场工作计划递补展会项目展位费补助开始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向市工信局申报。

  申报企业参加的展会必须是列入2021年度市工信局开拓国内市场工作计划中递补项目的展会。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展位费80%的补助比例予以补助,其中单个企业单一展会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20万元,单一展会展位费补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据了解,为有效充分运用年度专项资金,在保障年度计划内项目兑现基础上,安排兑现递补项目经费补助,即按照《2021年开拓国内市场工作计划》中的递补顺序依次补助,若依次递补过程中出现资金不足不够补助下一个项目,该项目按实际余额予以比例压缩安排,直至无结余为止。每场展会项目实际补助比例及额度由承办单位根据市政府批准同意的预算计划规定进行统筹分配确定,但不得超过规定的补助标准的最高限额。
(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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