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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客携带蝴蝶标本在厦进境被截留 存在传播疫情疫病风险

   8月30日,一名旅客携带大蓝闪蝶标本进境,被厦门机场海关依法实施截留。

  当天14时许,MF812次航班自荷兰阿姆斯特丹飞抵厦门,机场海关关员在执行该航班的监管任务时,经X光机技术检查发现,一名中国籍女性旅客的行李箱存在异常,遂进行人工查验。开箱后,一个精致的蝴蝶标本出现在关员的视线里,蝴蝶翅膀上闪着光泽。综合现场初步判断与旅客自述,上述蝴蝶标本为大蓝闪蝶标本。经测量,该蝴蝶标本翼展16厘米,毛重0.36千克。

  据了解,大蓝闪蝶也称为“蓝摩佛蝴蝶”,是巴西的国蝶,属蛱蝶科闪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目录》规定,动物标本如无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出具的检疫证书和我国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审批许可,则禁止携带、邮寄入境。违规入境的动物标本由于其制作过程没有明确的标准,安全卫生状况难以把握且难以监管,入境后仍可能存在传播疫情疫病的风险。
(厦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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