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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海关查获25.35吨禁止进口固体废物

   7月28日,经鉴定,厦门海关此前查获的25.35吨玻璃块料为废碎玻璃,不符合相关产品标准,属于我国禁止进口类固体废物。目前,该案件已移交缉私部门处理。

  日前,厦门某公司向厦门海关申报进口一批玻璃块料。厦门海关查验关员查验时发现该批货物形状不一,具有锋利的边缘、内部有气泡、颜色差异较大,外包装较为简陋,存在来源于回收废碎玻璃的可能,查验关员随即联系专业机构进行固废鉴定。

  厦门海关提醒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相关规定,进口属于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或者未经许可擅自进口限制进口的固体废物用作原料的,由海关责令退运该固体废物,并可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厦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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