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34635)
发布时间:
2025/5/16 14:09:00
关于租赁贸易的业务咨询:
您好,我司目前因业务上的需求,想从内地出租半导体检测用机台设备(二手产品)到台湾给客户使用,客户按合同约定的要求按期支付我司租金,待租期期满后,设备再退运进境回内地归还给我司。
现想请问:按我司此业务情况,要如何开展此租赁贸易业务?
1.海关对于租赁贸易的要求是什么?需要什么事前审批?在设备出口和复运进口、以及每期租金收汇的时候,是否需要海关审价、征税或支付保证金?如果要,计征的标准按什么来征收的?麻烦您帮我解答下从业务要出口前开始的审批、出口、到期退运进口所需的程序和材料及需征税/保证金等要求。 2.按合同要求收到的外汇租金在外汇管理核销上有什么特殊的要求吗?还是视同一般贸易出口收汇的操作程序银行入账即可?
期盼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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