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8127)
发布时间:
2010/3/17 10:47:00
咨询时间: 2010-3-16 17:09:00 我公司是一家中外合资企业,符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第三类第(十五)条第3项:高档建筑五金件、水暖器材及五金件开发、生(031503),现要进口1011型黄铜低压铸造机一套,请问此种设备现在是否还属于可办理进口免关税的范围?谢谢! 回复内容: 您好!回复如下供参考: 1、作为鼓励类的外商投资项目在向海关申请减免税项目备案时需提交《国家鼓励发展的外资项目确认书》,贵司的经营范围必须符合国家鼓励类产业目录要求的认定,这是申请进口设备免税的前提。如果无此确认书,请联系外资局办理:5129726 5098209。
2、其次,外商投资鼓励项目下进口新旧设备只要不属《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和财关税(2009)55号文的范围,均可免关税,但须征增值税.两个文件的具体目录: http://www.sme.net.cn/jmzs/jmwg/show.asp?key=6984&topic=3 http://www.sme.net.cn/jmzs/jmwg/show.asp?key=7367&topic=3 (附3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
3、请先确认贵司进口产品的商编归类。如是归属: 8454309000,其他金属冶炼及铸造用铸造机 此产品属《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冶金设备)的商编范围。
对于贵司进口的设备是否能免税,由于涉及到商品的归类以及具体的技术规格指标等问题,因此建议携相关材料与主管地海关联系认定,海关减免税科:2355100。
您好,谢谢回答,我司已取得外资局批准的《国家鼓励发展的外资项目确认书》,我们去查询《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冶金设备),此条目录所写的设备名称有:普通钢方坯、圆坯连铸机;合金钢方坯连铸机;板坯连铸机这四种,我司需进口的是黄铜低压铸造机,并没有在这目录名称里,并且我们进口此设备是为了生产黄铜材质的水龙头。请问此种情况,我司还能申请该设备的进口免关税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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